赤壁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516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0]91号
主题分类: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赤壁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10]9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赤壁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50号)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0]118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确保完成全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与保增长、调结构结合起来,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增强淘汰落后产能的自觉性,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努力营造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通过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使落后产能顺利退出。
(二)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坎作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产品质量、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三)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约束和激励,统筹淘汰落后产能与产业升级、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建立健全促进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体系。
(四)落实目标责任。明确各部门、地方和企业的责任,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指导,搞好督促检查,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五)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三、目标任务
根据鄂政办发[2010]50号和咸政办发[2010]118号文件精神,2010年我市工业行业淘汰湖北源鑫蒲纺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平网印花机、烘干定型机等设备共23台(套),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为3232万米。
四、淘汰标准
严格淘汰落后工作考核标准,防止落后产能设备转移、异地再建。拆除淘汰落后设备,拆离原生产场所并予以销毁。
五、工作步骤
按照省、咸宁市淘汰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市淘汰工作的具体步骤为:
(一)调查摸底。7月初,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落后产能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关停企业(生产线)名单;市经贸局按照咸宁市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制订全市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政府。
(二)组织实施。督促企业切实承担淘汰落后产能的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等法规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拆除落后产能设施装置。市人民政府将按咸宁市的要求组织并监督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拆除落后设施装置,于2010年8月13日举行落后产能现场拆除仪式。
(三)考核验收。2010年8月底,市政府将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督查,迎接9月初咸宁市政府对淘汰落后产能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考核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成立赤壁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李满林担任,市经贸局、环保局、财政局、蒲纺工业园、荆泉公安分局、供电公司、电视台、源鑫公司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建立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工作责任如下:
序号 | 责任单位 | 工作任务 |
1 | 市人民政府 | 负责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关闭拆除工作。根据咸宁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指定部门和专人抓好落实,按期报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做好关闭企业职工的稳定工作,避免大规模失业,防止群体事件发生。 |
2 | 市经贸局 | 牵头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同市环保局,组织实施《赤壁市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上报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的审核,总结经验,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 |
3 | 市环保局 | 负责督促淘汰落后产能设备拆除进度及拍照、摄影等取证工作。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环保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
4 | 蒲纺工业园 | 负责协调企业的落后设备拆除和处理工作并主持现场拆除仪式。 |
5 | 市经贸局、市财政局 | 负责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扶持政策,提出资金申报方案,做好资金安排使用工作。 |
6 | 源鑫公司 | 负责落后设备的拆除和处理,并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
7 | 供电公司 | 依照关停时间,停止对淘汰企业的电力供应。 |
8 | 荆泉公安分局 | 负责安全,保证拆除工作顺利进行。 |
9 | 赤壁电视台 | 负责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宣传及公示。 |
(三)加强督查,力求实效。省、咸宁市将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适时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处理淘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责任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工作进度进行督查,迎接省、咸宁市的验收,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四)强化机制,确保长效。加快建立和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项目审核管理,严格环评、土地、立项、质监、安监审批,加强财政资金引导,重点支持解决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转产,支持企业升级改造,以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对落后产能进行改造和技术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