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512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0]85号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10]8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城乡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直各有关部门:
城乡抽样调查是统计调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城乡居民收入与支出、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与产量、农产品价格、农民工监测与贫困监测等重大统计调查项目。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安排,2010年在全国实施新一轮城乡抽样调查样本轮换(以下简称样本轮换)。为了更好的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城乡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51号)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咸政办发[2010]112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样本轮换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样本轮换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城乡抽样调查搜集的统计数据既反映城乡社会经济状况,又反映社情民意;既是各级党委、政府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又是县域经济和目标责任制等多项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市现行的城乡抽样调查网点分别是2007年和2005年抽选建立的。几年来,在这套网点上搜集的统计数据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掌握实情、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城乡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乡社会经济和居民收支也不断发生变化,调查网点老化的问题开始呈现,代表性逐年弱化。因此,做好新一轮样本轮换工作,建立新的调查网点,对于提高样本对总体的代表性,为今后几年客观真实的搜集我市城乡社会经济调查数据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明确样本轮换工作任务。本次样本轮换城镇住户和农村住户同步进行,分宣传动员、入户摸底调查搜集样本框资料、抽选和报批样本、确定和培训调查户及辅助调查员、11月1日开始试记账、12月1日开始正式记账等几个阶段。按照规定,本次样本轮换工作由赤壁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赤壁调查队共同组织实施。
三、加强对样本轮换工作的领导。样本轮换工作涉及面广、调查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必要的人力和财力(包括辅调员、记账户津贴)支持,切实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各项工作。样本轮换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和有关村委会、居委会、社区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协助工作,选配好辅助调查员,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争取被调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坚持认真执行调查方案,实事求是,依法调查,严禁弄虚作假,严格为调查对象保密。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