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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502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0]62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200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10]6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争创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全面掌握市政府与各乡镇(办、场)、市直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签订的《200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市政府于2009年12月中旬组织5个专班对55家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单位、部门以及相关企业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目标责任单位围绕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落实,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主要在饮用水源的保护和污染防治力度、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环保意识逐步增强。

    一是领导重视。各单位都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特别是市国土局、教育局、陆水湖办事处等单位还与二级单位签订了环保目标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基层,列入单位考核内容,落实到人。二是环境保护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绝大部分单位将环保工作与自身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纳入了部门工作年度计划,并在有关会议上研究、安排环保具体工作,有的还召开专题会议督办环保工作,解决环保实际问题。三是各单位环保工作档案进一步规范。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环保档案齐全,各项环保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行环评制度。

    各职能部门能按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作为部门审批的前置条件,把好项目审批关。各乡镇对所辖范围内的新、扩、改建项目,能督促和协助业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共同把好项目准入关,如市发改局、国土局、安监局等都能将环评手续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市工商局将环评审批纳入对工业生产、娱乐服务业项目核发营业执照的必备手续等。各企业能自觉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行先环评后建设,把好污染源头关。生态项目的环评工作也较往年有新的突破。2009年我市共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102个,拒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5个,环评执行率达到了100%。特别是在“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上有了新的突破,2009年我市共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31家,当年“三同时”执行率达95%以上,有效地防止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加大治污资金投入。

    2009年,我市纳入考核的13家企业共投入了23018万元进行了污染治理。如晨鸣公司投入7393万元对动力车间锅炉及脱硫设施进行了更新,并在公司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华新水泥赤壁公司投入7057万元进行余热发电项目及水泥除尘等;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共投入除尘和脱硫设施的维护和运行费5850万元;市创业水务公司投入污水处理运行及设备添置、维修费用约1187万元等。有效的控制了我市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

    (四)生态保护卓有成效。

    2009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新突破。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市完成植树造林5.15万亩,占计划5万亩的103%,完成退耕还林1.5万亩。二是建立了省级自然保护区“白颈长尾雏栖息、繁殖保护基地”、西凉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皤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大豆保护区、野生猕猴桃保护区等。三是建立了以羊茶为中心的无公害茶叶基地,以沧湖为中心的无公害香莲生产基地,现已通过生产环境质量考察并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四是在赤壁镇九毫村建立了面积达3000亩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并在该基地安装了50盏太阳能杀虫灯,消除农药污染。五是取缔了余家桥大岭村300余亩的珍珠养殖。六是积极开展清洁家园建设,创建了沧湖普安村国家生态农业示范点。七是在农村实施“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水、改厕、改厨),投入4500万元建设沼气池。目前,正在使用的有17200户,比2005年净增10220户。八是创建绿色学校有新突破。今年创建市级“绿色学校”4家;咸宁市“绿色学校”3家;官塘镇中被评为“省级绿色学校”;赤壁一中正在申报“国家级绿色学校”。

    (五)饮用水保护普遍加强。

    一是加强了对陆水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综合整治。设立了市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建设局、水利局、林业局、陆水湖风景管理局、陆水湖办事处、蒲圻办事处、官塘驿镇等为成员单位的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市环保局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对沿湖12家市政府责令关闭的餐饮业进行督查,对4家餐饮宾馆服务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市水利局和其他成员单位重拳出击,取缔了湖内现有的6艘挖沙船只和拦叉养殖、网箱养殖;严厉打击湖内的迷魂阵、霸王罾、炸鱼、电鱼、药物钓鱼等违法行为。二是乡镇饮水安全保护意识明显提高,乡镇饮水问题得到切实解决。绝大部分乡镇进行了饮用水改造。如赵李桥镇、茶庵岭镇、新店镇、赤壁镇、车埠镇、余家桥乡、沧湖开发区等,分别投资近300万元进行了引水工程和水厂改造。特别是神山镇加大了水厂建设投入和网箱取缔工作力度,筹资600余万元在张家坝水库兴建一座日供水3000吨的新自来水厂。目前,基础建设、主体工程、取水工程、15.6km主管道工程、厂房、水塔等已竣工,从根本上解决全镇3万多居民存在的饮水安全隐患。

    (六)总量减排成效显著。

    华润电力湖北有限公司脱硫工程、赤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等项目运转正常。2009年,我市完成工程削减COD约2200吨,完成工程削减SO2约9000吨,超额完成了咸宁市下达给我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七)部门配合逐步协调。

    环保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各部门共同协作。2009年,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主要表现在:一是相关职能部门能够较好地把自身本职工作与环保工作紧密联系,如市安监局在矿山安全检查过程中,把环保手续一并纳入了检查内容。二是在环保专项行动中齐心协力。2009年我市共强制关闭小塑料厂2家,小造纸厂1家,市法院、电力等部门都全力支持配合。

    二、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够深。极少数单位还没有真正认识到环保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后就将责任书束之高阁,没有很好地落实,有的甚至在工作上互相推诿,还有的单位工作流于形式,年年都是老样子,工作无起色。

    (二)把关不够严。有些单位对环保及相关法规不了解,导致在项目建设的审批、发证、验收工作中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未作严格要求,降低准入门槛。还有个别乡镇在招商引资中不依法办事,走捷径,上项目随意性大,致使项目还未建成群众就投诉不断。

    (三)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意识淡薄。排污行政许可制度已在我市全面实施,但很多单位不够重视,不能自觉申领排污许可证。特别是在乡镇企业中,只有个别乡镇企业自觉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四)部分职能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如取缔陆水湖拦汊养殖和挖沙船只的工作还没有彻底完成;珍珠养殖规范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固体废弃物未得到有效的处理,部分医院无污水处理设施;娱乐场所环境保护管理还不到位;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审批矿山炸药的前置条件等。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加大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抓好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子,为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生态文明新赤壁而努力奋斗。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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