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市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500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0]60号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赤壁市市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10]6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市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各部门:
《赤壁市市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赤壁市市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适应新形势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基层纠风工作,根据省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0]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民生,坚持制度创新、注重实效,以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完善县(市)、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开创纠风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赤壁、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三级纠风网络建设,要坚持与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坚持与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事)件相结合,形成查办案件的快速反映机制;坚持与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相结合,切实解决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和“五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诉难求、事难办)、“四乱”(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等问题。
三、工作目标
按照“市有纠风办、乡有纠风工作组、村有纠风联系点”的要求完善工作机构,形成较为完备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力争8月底前,使三级纠风网络实现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反应快捷、成效明显的工作局面。
四、工作职责
(一)市纠风办工作职责。
1.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完成上级和我市部署的纠风专项治理任务。
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办)、市政府各部门的纠风工作;对典型的不正之风案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处理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
3.负责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全市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提出加强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
4.向上级纠风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5.组织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
6.承办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乡镇纠风工作组职责。
1.完成市及乡镇(办)部署的纠风专项治理任务。
2.负责安排本辖区内各行政村、乡镇(办)各单位的纠风治乱工作;处理群众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接受各村纠风监督员的举报并指导村监督员的工作。
3.配合市纠风办调查研究本辖区的行风建设情况,提出本辖区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
4.每月将本辖区受理违规违纪问题及上级批转案件的查处情况向市纠风办汇报。
5.协助市纠风办完成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
6.承办乡镇(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纠风监督员的职责。
村、社区纠风联络点在乡镇(办)纠风工作组的指导下,对本行政村、社区内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向乡镇(办)纠风工作组反映和举报违规违纪问题(重大问题可直接向上级纠风部门举报)。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6月10日—6月25日)。
1.市纠风办组织召开赤壁市建立三级纠风网络动员大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安排部署全市纠风网络建设工作。
2.各乡镇(办)要认真召开纠风网络建设动员会,成立纠风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有关规章制度。
3.做好纠风监督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向市纠风办上报乡镇纠风工作组成员和行政村、社区纠风监督员名单。
(二)完善制度阶段(6月26日—7月10日)。
各乡镇纠风工作组要结合实际,建立与纠风工作网络相配套的工作制度、定期培训制度、激励保障制度、案件查办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通过建章立制,形成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纠风工作局面。
完善纠风工作日常台账,建立纠风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向市纠风办汇报工作情况,并报送纠风信息1—2条。
(三)规范运作阶段(7月10日后)。
1.建立预防机制。对村纠风监督员划分责任辖区,对责任辖区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全面监控。
2.建立快报机制。充分发挥纠风监督员作用,保持经常性的走访座谈、政策宣传,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纠风部门反映,努力做到“小问题不出村、一般问题不出乡、大问题不出市”。
3.建立速查机制。对案件查处实行限时办结,在最短时间内将问题查清。
4.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
全市三级纠风网络建设在市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市纠风办负责全市纠风三级网络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办)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建立完善三级纠风网络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指导。各乡镇(办)要在人、财、物上为三级纠风网络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确保网络尽快建立,实现人员办公设备齐全、经费资金充足、运行有序高效。
(二)配强队伍。
纠风工作网络能否高效运转,作用能否有效发挥,关键在于队伍建设。乡镇(办)要成立纠风工作组,设组长1名(由相关领导兼任),成员不少于2人;行政村、社区要设立1—2名纠风监督员(纠风监督员可根据辖区企业、学校、市场的分布情况适当增加纠风监督员的名额)。在纠风组人员和纠风监督员的选配上,要严肃认真筛选,把有原则、有热情、热心公益事业的人选入纠风队伍。乡镇纠风工作组长和成员人选经乡镇(办)审定后报市纠风办备案;行政村、社区纠风监督员经乡镇(办)审定后,报市纠风办备案,纠风监督员优先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聘任。市纠风办要加强对乡镇纠风工作组成员及纠风监督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引导、支持他们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积极创新。
在三级纠风网络建设实践中,纠风工作组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要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三级纠风网络的机制和制度,始终保持纠风网络的生机活力,使其在纠风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严格督导。
市纠风办要经常督促和指导乡镇(办)、村(社区)纠风队伍人员开展工作,帮助解决在实际行动中遇到的问题。把纠风网络的建设纳入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各乡镇(办)纠风网络建设情况实施跟踪问效,定期通报。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扩大纠风政策宣传,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