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2010年赤壁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475 文       号 : 赤政办发[2010]17号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2010年赤壁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1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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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察局等部门关于2010年赤壁政风行风热线
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直各部门,中、省驻赤有关单位:
市监察局、市广播电视局制定的《关于2010年赤壁 “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关于2010年赤壁 “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安排意见
(市监察局 市广播电视局)
为了确保赤壁“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持续、规范、高效运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现就2010年赤壁 “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0年赤壁“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的主题,按照“替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促行风建设”的要求,创新机制,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增强实效,为改进作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任务是:以“热线”为舆论阵地,深入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以“热线”为沟通桥梁,倾听群众对部门、行业和单位服务、监督、管理和执法方面的意见建议;以“热线”为求助渠道,解答群众关心的就业、看病、上学、行路、住房、保障救济以及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以“热线”为诉求平台,纠正一些行业和部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作风拖拉等不正之风的问题。
二、工作安排
(一)上线单位:由执法监督、综合管理、社会服务等48个单位上线,举办“热线”节目74期(具体见附表)。
(二)上线时间:从4月8日开始到11月底,轮流分期上线,每周播出二期,每期30至60分钟,每周二、四上午8:40-9:10进行热线直播,其中第一周“热线解答”为半小时,第二周“热线反馈”为半小时。
(三)节目形式:每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分“热线解答”和“热线反馈”两个栏目。“热线解答”由上线部门、单位现场接听热线电话,受理和答复听众的热线咨询、投诉和反映。“热线反馈”由赤壁广播电台汇总反馈,并通报评价上线部门、单位现场解答、承诺办理、调查回复和落实整改情况,回访群众测评的满意度。
(四)节目主题:每期节目都要有确定的主题,重点突出扩大内需、强农惠农、“两免一补”、社会保障、土地征用补偿、城镇拆迁、耕地保护、节约用地等政策规定的宣传咨询;农业生产、教育收费、医疗服务、廉租住房、交通管理、税收征管、食品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问题的答复和受理。通过举办专题节目,展示部门形象,倾听百姓呼声,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作风建设,保障和谐发展。
(五)节目预告:采取集中预告和分期预告的方式进行。在年初和年中,由《赤壁报》、赤壁电视台、赤壁广播电台、政务公开栏分次进行集中预告,即:3月上旬预告全年安排,6月中旬预告7-11月份安排。在每次节目播出前,相关媒体进行分期预告,即:赤壁广播电台在热线节目中作下期预告;赤壁电视台在直播前一天的《赤壁新闻》节目中作出专门预告,并连续插播字幕;《赤壁报》在每期节目开播前三天作专期预告;赤壁广播电台在节目开播前三天作广播预告。
三、直播内容
上线单位和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有针对性地准备相关材料。为了增强互动性,直播时以点题问答和接听电话解答为主。
(一)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上线单位在节目中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介绍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解答听众提出的疑问为主。
(二)接受群众投诉及合理诉求:接受听众对上线单位或相关行业不依法行政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推诿、效率低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及合理诉求。
(三)听取意见:听取群众对上线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提出的合理性建议、意见及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参与,措施上加大力度,“一把手”带头上线,认真扎实地实施好今年的上线工作。市纠风办、赤壁广播电台要落实责任机制,认真履行职责,督促落实策划制作、预告宣传、回复反馈、总结汇报、评议考核等环节的工作,研究探索考核评价、落实整改、促进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各上线单位和广播电台节目组要加强联系沟通,切实抓好重点环节的工作,确保节目顺利播出,不断提高节目质量。一要精心准备。节目播出前半个月,由上线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详细编制节目预案,组织人员按时参加“热线解答”节目,进行现场学习培训;上线前三天,组织到直播间进行模拟演练,为热线直播做好充分准备。二要认真解答。上线单位要提前半小时到达直播现场。直播中,主持人要与上线单位、听众加强互动交流,上线单位既要介绍本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和执行的法律法规,又要集中精力接听受理听众的咨询、反映和投诉。对属于政策性的问题要现场解答,对现场不能解答的问题,要表明态度,对需要下线解决或需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问题,要作出承诺。市纠风办要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直播节目,现场监督,扩大影响,增强透明度。三要限时调查。广播电台要于上线当天以《“政风行风热线”问题处理单》形式及时转办,责任单位必须按承诺时限予以回复或在规定的工作日予以处理回复。四要全面反馈。广播电台要在“热线反馈”节目中,对上线受理情况、调查处理结果、督办回复情况等予以全面通报反馈,并征求投诉人对处理回复的满意度。投诉人对回复不满意的,要督促进一步调查处理,直到满意为止。
(三)健全机制,落实整改。市纠风办将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各单位上线情况和对上线单位直播节目的播前、播中、播后三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同时,建立直播台帐,准确掌握和了解上线单位参与和解决群众投诉及诉求的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建立完善投诉受理、调查处理、督办交办、回复反馈的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楚的不放过,整改责任不到位的不放过,纠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违纪问题不处理的不放过。对承诺回复的问题,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承诺或规定时限认真办理和回复;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尽快予以纠正和解决;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说明情况,由市纠风办协调督促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市纠风办要加强对“热线”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督办责任,监督责任单位认真受理、限时办结群众的投诉和举报。督促广播电视台定期逐项进行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协调有关媒体办好专栏,跟踪监督。要把“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各单位上线和有关工作情况半年进行一次通报。
(五)加强宣传报道。电视台、电台每周将通过电视和广播对上线单位、部门的上线时间进行预告,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报道各单位办理群众反映问题及为民办实事情况。
(六)实行责任追究。凡参与上线的单位、部门在“热线”直播时解答问题态度不好、语言不文明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力、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应付了事的;对涉及多个部门、行业的问题,需要协调解决,而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相互推诿、得不到落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部门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上线部门认真做好上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联络员,并将名单和联系电话于4月1日前报市纠风办。
纠风办联系电话:5338506 联系人: 刘勇明
手机13797224301
广播电台联系电话:5356767 联系人: 董盛坤
手机13807246498
行风热线栏目组联系人:周琴
联系电话:13807245217 QQ:407603319
邮箱:407603319@QQ.com
2010年《行风热线》参与单位时间表
日 期 | 参 与 单 位 | 日 期 | 参 与 单 位 | ||
4月8日 |
| 纪委监察局 | 7月6日 | 12月9日 | 供电公司 |
4月13日 | 9月28日 | 民政局 | 7月8日 | 12月14日 | 质监局 |
4月15日 | 9月30日 | 公安局 | 7月13日 | 12月16日 | 药监局 |
4月20日 | 10月12日 | 建设局 | 7月15日 | 12月21日 | 物价局 |
4月22日 | 10月14日 | 交通局 | 7月20日 | 12月23日 | 国土局 |
4月27日 | 10月19日 | 水利局 | 7月22日 | 12月28日 | 运管局 |
4月29日 | 10月21日 | 卫生局 | 7月27日 | 12月30日 | 工商局 |
5月4日 |
| 旅游局 | 7月29日 |
| 规划局 |
5月6日 |
| 社保局 | 8月3日 |
| 科技局 |
5月11日 | 10月26日 | 安监局 | 8月5日 |
| 城管局 |
5月13日 | 10月28日 | 林业 局 | 8月10日 |
| 房管局 |
5月18日 | 11月2日 | 国税局 | 8月12日 |
| 水产局 |
5月20日 | 11月4日 | 文体局 | 8月17日 |
| 农机局 |
5月25日 | 11月9日 | 教 育 局 | 8月19日 |
| 建工局 |
5月27日 | 11月11日 | 医保局 | 8月24日 |
| 人民医院 |
6月1日 | 11月26日 | 公路局 | 8月26日 |
| 烟草局 |
6月3日 | 11月18日 | 农业局 | 8月31日 |
| 交警大队 |
6月8日 | 11月23日 | 地税局 | 9月2日 |
| 供水公司 |
6月10日 | 11月25日 | 环保局 | 9月7日 |
| 审计局 |
6月17日 | 11月30日 | 规划局 | 9月9日 |
| 畜牧业局 |
6月22日 | 12月2日 | 计生局 | 9月14日 |
| 统计局 |
6月24日 | 12月7日 | 劳动保障局 | 9月16日 |
| 司法局 |
6月29日 |
| 网络公司 | 9月21日 |
| 低保局 |
7月1日 |
| 人防办 | 9月23日 |
| 劳动就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