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砖瓦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463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9]168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赤壁市砖瓦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9]16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赤壁市砖瓦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砖瓦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赤壁市砖瓦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对无证开采砖瓦厂依法进行取缔,加快推进我市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限时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有效地保持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切实保护不可再生的土地、矿产资源,建设和谐、生态赤壁,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281号令)以及《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铁路、公路主干线直观可视范围和风景区内采矿活动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咸土资发[2008]15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建设生态城市作为一项事关我市发展全局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工作目标:我市有砖瓦厂企业共计24家,其中持证生产的有4家,持过期失效许可证的有10家,无证开采的10家。
1、基本原则:“禁止新增、突出重点、逐步关闭”。
2、2009年12月31日,要依法完成赤壁快速通道入口砖瓦厂关闭。2010年6月30日依法全面完成“一湖两路”(陆水湖、107国道、赤壁快速通道)生态核心区范围内(公路两侧各1公里)无证开采的砖瓦厂关闭工作(见附表)。
3、2010年12月底前,逐步完成被列入限期关闭砖瓦厂的关闭工作。被列入限期关闭的砖瓦厂(见附表)要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各种税费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后,编制土地复垦报告,做到边开发边治理,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才能批准限期关闭,并于2010年12月底前自行完成关闭工作。对不能按时缴纳各种税费的将列入第一批关闭。
4、被列入限期关闭的砖瓦厂,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经质监部门质量抽检产品不合格的但又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列入关闭对象予以立即关闭。
被列入关闭的砖瓦厂,必须拆除窑体、烟囱、变压器等主要生产设施。拆窑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三)总体要求:各乡镇(办、场)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全面依法进行取缔无证开采粘土矿(砖瓦厂)的工作,加强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制度的要求,依法行政,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监管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对无证开采粘土矿(砖瓦厂)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坚决取缔。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搞好砖瓦厂专项整治工作,成立赤壁市砖瓦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市国土局、安监局、劳动局、工商局、建设局、公安局、供电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砖瓦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墙革办。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市国土局:依法查处砖瓦生产企业非法采矿取土烧砖;禁止将耕地用于砖瓦厂生产用地,停办新建粘土砖厂建设用地使用和采矿权审批手续;依法取缔无合法手续的砖瓦厂。
(二)市安监局:负责审查全市砖瓦厂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砖瓦厂要依法查处。
(三)市工商局:要切实抓好粘土砖瓦生产企业工商登记和年检工作,依法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非法粘土砖瓦企业,吊销列入关停和淘汰范围的其他企业营业执照;对新建砖瓦厂生产企业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砖瓦企业,一律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并依法查处。
(四)市法院: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对拒不关闭的粘土砖瓦厂采取强制手段关闭。
(五)市建设局:要着力抓好查处建设工地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工作,并禁止被淘汰企业产品流入或进入建筑市场,对企业产品实行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手续,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做出评价;对城区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不予以验收。
(六)市供电公司:负责对市“专项整治办”取缔的砖瓦厂停止供电,并拆除变压器。
(七)市公安局:要严格砖瓦厂定向爆破的审批,全力协助做好爆破作业安全警戒及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对运输实心粘土砖的车辆不得放行进入市区建筑工地,对阻挠执行公务的,要立案并从重从快处理。
(八)市劳动局:负责全市砖瓦厂的劳动用工清理,对市“专项整治办”取缔的砖瓦厂的劳动用工进行妥善安排。
(九)市环保局: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的粘土砖瓦生产企业,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十)市质监局:要切实加强对粘土砖瓦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的企业。
(十一)市财政局:要认真做好补助资金的合理安排和使用,保证专项整治专班的工作经费,对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砖瓦窑的给予2万元的补贴。
(十二)各乡镇(办、场):要按照拆除砖机、砖窑、烟囱和变压器的要求,及时组织拆除,并做好窑基地、堆坯场等用地的复垦工作。
(十三)市监察局:要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办、场)、各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的监察,认真调查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砖瓦厂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委、市政府组织,市国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单位选派专人参与联合执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局墙革办。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2月1日至15日),采取多种形式对上级政策进行深入宣传。对已确定的关闭砖瓦厂,市砖瓦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联合相关部门下发关闭通知,各乡镇(办、场)不得再与已确定关闭的砖瓦厂签订承包合同,砖瓦企业停止生产砖坯,自行拆除窑口、烟囱、生产设备和地面建筑物。
(二)强制拆除阶段(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5)。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由各乡镇(办、场)组织拆除。各乡镇(办、场)要采取倒计时方法,安排好每个砖瓦厂的拆除时间。
(三)验收阶段(2010年1月30日至2010年2月15)。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砖瓦厂的拆除、土地复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建设生态城市,淘汰落后产能,整治无证生产的砖瓦厂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关闭砖瓦厂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办、场)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关闭砖瓦厂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把此项工作抓好抓落实。各乡镇(办、场)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组织好本地的粘土砖瓦厂关闭工作。
(二)各乡镇(办、场)是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砖瓦厂关闭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砖瓦厂的关闭工作。一是要组织专班,落实人员和责任;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各乡镇(办、场)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对关闭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乡镇(办、场)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已关闭砖瓦厂跟踪监管,防止反弹,巩固成果,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促进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赤壁市砖瓦厂专项清理表
赤壁市砖瓦厂专项清理表 | |||||||
序号 | 矿山名称 | 地 址 | 生产状态 | 是否持证 | 是否在基本农田取土 | 是否在禁采区内 | 建议处置方案 |
1 | 蒲圻砖瓦厂 | 蒲圻 办事处 | 生产 | 过期 | 否 | 距赤壁快速通道不足100 | 2009年12月 31日关闭 |
2 | 莼川砖瓦厂 | 蒲圻 办事处 | 生产 | 过期 | 否 | 距赤壁快速通道不足100 | 2009年12月 31日关闭 |
3 | 赵李桥砖 瓦厂 | 赵李桥镇 | 生产 | 过期 | 否 | 在,距京广铁路,107国道不足100米 | 2010年6月 30日关闭 |
4 | 凤凰山福利砖瓦厂 | 蒲圻 办事处 | 生产 | 无证 | 否 | 距107国道100米左右,龙佑温泉景区旁 | 2010年6月 30日关闭 |
5 | 金潭页岩 砖厂 | 蒲圻 办事处 | 生产 | 无证 | 否 | 距赤壁快速通道不足200 | 2010年6月 30日关闭 |
6 | 车埠大罗湖砖厂 | 车埠镇 | 生产 | 无证 | 否 | 距赤壁快速通道100米左右 | 2010年6月 30日关闭 |
7 | 赤壁九毫砖瓦厂 | 赤壁镇 | 生产 | 无证 | 是 | 该厂资源枯竭,距赤壁快速通道不足200 | 2010年6月 30日关闭 |
8 | 中伙镇 砖瓦厂 | 中伙铺镇 | 生产 | 过期 | 否 | 距107国道200米左右 | 2010年6月 30日关闭 |
9 | 赤马港二砖 | 赤马港 办事处 | 生产 | 无证 | 否 | 城区范围内、107国道禁采区内 | 2010年6月 30日关闭 |
10 | 车埠农科所砖厂 | 车埠镇 | 生产 | 过期 | 否 | 该厂资源枯竭,在赤壁快速通道核心保护区内 | 2010年6月 30日关闭 |
11 | 官塘镇 砖瓦厂 | 官塘镇 | 生产 | 无证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
12 | 洪水铺 砖瓦厂 | 中伙铺镇 | 生产 | 过期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
13 | 神山砖瓦厂 | 神山镇 | 生产 | 无证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
14 | 新店砖瓦厂 | 新店镇 | 生产 | 无证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
15 | 车埠一砖 | 车埠镇 | 生产 | 无证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
16 | 康鑫砖瓦厂 | 茶庵镇 | 生产 | 有证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
17 | 车埠福利 砖瓦厂 | 车埠镇 | 生产 | 过期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
18 | 赤壁青山 砖瓦厂 | 赤壁镇 | 生产 | 无证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
19 | 黄盖湖 砖瓦厂 | 黄盖湖镇 | 生产 | 有证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
20 | 黄龙砖瓦厂 | 赤马港办事处 | 生产 | 过期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
21 | 公安泉 砖瓦厂 | 蒲圻办事处 | 生产 | 有证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
22 | 车埠福华 砖瓦厂 | 车埠镇 | 生产 | 有证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
23 | 柳山砖瓦厂 | 柳山镇 | 生产 | 过期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
24 | 官塘郭家湾砖瓦厂 | 官塘镇 | 生产 | 过期 | 否 |
| 2010年12月 30日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