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迅速开展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462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9]167号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迅速开展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9]16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迅速开展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和《省林业局办公室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阶段验收工作的通知》(鄂林办退[2008]675号)文件精神,迎接2010年国家林业局阶段验收, 2009年8-9月,市林业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全市6.5万亩退耕地还林面积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发现全市共有不合格面积3304.6亩。其中按年度分2002年1739.9亩,2003年1285.6亩,2004年21亩,2005年258.1亩。按乡镇分赵李桥镇111.6亩,茶庵岭镇114.4亩,新店镇328.6亩,赤壁镇38.6亩,余家桥乡48.8亩,车埠镇404.5亩,蒲圻办事处144.1亩,陆水湖办事处516.9亩,赤马港办事处370.8亩,中伙铺镇106.5亩,官塘驿镇609亩,神山镇505.7亩,黄盖湖镇1.9亩,官塘林场3.2亩。按不合格原因分:2002年,征占用334.7亩,复耕273.2亩,火烧17.1亩,雪灾1亩,已毁118.3亩,保存率低844.1亩,其它151.5亩;2003年,征占用288亩,复耕203.6亩,火烧8亩,已毁66.9亩,保存率低719.1亩;2004年,征占用2.9亩,复耕6.8亩,已毁11.3亩;2005年,征占用14.1亩,雪灾229亩,已毁15亩。针对以上情况,结合全市实际,现就做好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退耕还林工程涉及面广,责任重大,补植补造工作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地要加强对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的领导,切实把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一定要以对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周密部署,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物力,全力以赴,扎扎实实地做好补植补造工作。同时,要按照分区分片、分具体工作等办法将各项任务落实到村、落实到人,实行谁承办谁负责,将责任也落实到人。
二、认真开展补植补造工作。通过检查验收,全面掌握需要补植补造的具体数量和地块,由所在乡镇(办、场)对不合格农户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定期整改,及时开展补植补造。对因干旱等原因造成成活率低、保存率低的退耕还林地要尽快进行补植补造;对因灾损毁严重的退耕还林地,能够重新造林的要及时补植补造,对无法重新造林或被征占用的退耕还林地,要在面积不减、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易地重新造林。对病虫鼠兔害严重、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的退耕还林地,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防治。要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造林所需苗木由当地林业站根据实际所需数量、品种统一采购,所需种苗资金由乡镇(办、场)以村为单位统筹安排解决。
三、进一步强化工程管理。要结合检查验收结果,认真总结退耕还林工程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全面梳理工程管理特别是合同签订、检查验收、政策兑现、档案管理等环节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并举一反三地提出强化工程管理的具体措施。要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与《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大户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林退发[2004]145号)要求,全面统理大户承包,保障退耕农户的利益。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检查验收、乡镇公示、政策兑现的程序,及时足额兑现政策补助,严禁村组代领,坚决查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克扣等违法乱纪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对每一个小班、每一户退耕农户的档案进行全面清理,该补充的尽快补充,该修正的及时修正,该完善的要抓紧完善,保证每一个退耕农户的退耕还林情况和政策兑现情况清清楚楚、齐全规范。
四、切实抓好第二批补助宣传。国家继续对退耕农户进行直接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责任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凡2007年以后到期的,从次年起发放补助。各地一定要认真对待,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国家的政策家喻户晓,特别要让退耕农户知道在原有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又继续对退耕农户在一定时期内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让广大退耕农户吃上定心丸。
五、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举报。目前,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群众来信来访举报仍然很多,少数重大案件影响较恶劣。各地要从“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高度来认识群众举报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办理力度。要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把减少和防范重大案件的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管理不善出现的漏洞,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发生;要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办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存在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查实的问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一些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的问题,要抓住典型,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对整改不到位或弄虚作假、掩盖事实真相搞假整改的,要彻底查清、彻底纠正;对问题严重的村组,要坚决采取调控措施;对一些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热点、焦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为退耕还林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健康推进。要实行严格的地方行政责任制,对于借工作之便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中饱私囊,给退耕还林事业造成重大损失、重大影响的村组或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党纪国法论处,决不姑息迁就。
二OO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