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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十五年规划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456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9]158号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赤壁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十五年规划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9]158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中小学

布局调整十五年规划(2010年—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十五年规划(2010年—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赤壁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十五年规划

(2010年—2024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建设教育强市的意见,充分发挥教育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人才引领和保障作用,更好地优化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健康均衡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科学规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实现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原则。学校布局调整要根据全市人口变化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市一盘棋长远地规划,要同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纳入全市城乡建设总体发展规划,以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二)渐进性原则。先急后缓,先易后难,量力而行,逐年推进。当前要优先考虑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解决城区学校资源紧缺问题。

    (三)资源节约原则。学校布局调整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避免大拆大建,尽可能在现有学校基础上扩建,以节约教育资源。

    (四)标准化建设原则。无论是新建还是扩建的学校,均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一次性规划到位,但可以分步实施。

    (五)均衡性原则。加强薄弱学校改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协调发展。

    三、调整目标

    (一)基本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

    (二)进一步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基本实现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三)学校布局合理。新老城区、各乡镇均有初中、小学、幼儿园,能满足学龄人口及幼儿就近入学、入园的需求,并且寄宿制学校条件完好。

    (四)教师队伍精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教研能力,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和教师管理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够用、结构合理、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专任教师队伍。

    (五)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质量逐年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为确保以上目标实现,未来十五年,布局调整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充分考虑地域特点”的方法,坚持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综合各方面因素,科学合理布局城乡中小学校。

    全市2009年春有公办中小学98所,其中:高中5所,初中19所,九年制学校9所,小学65所。2009年暑期撤并学校6所:撤安丰小学、烟墩小学,并入中伙镇小;撤罗丰小学、八王庙小学,并入茶庵镇小;撤梅湖小学、大名山小学,并入车埠镇小。

    今后十五年布局调整年度实施计划为:

    (一)2010年撤并学校9所:撤百花岭小学,分别并入赵李桥小学、羊楼洞小学;撤柳山镇小,并入柳山中心学校;撤宝塔小学,并入柳山中心学校;撤官田小学和枫桥小学,部分并入车埠镇中,部分并入车埠镇小,保留教学点;撤官塘二中,并入官塘镇中;黄沙畈小学部分撤并,并入官塘镇小,保留教学点;琅桥小学、李港小学部分年级撤并,并入中伙中学,保留教学点。

    (二)2011年撤并学校4所:黄沙畈小学部分撤并,并入官塘镇小;土城小学部分并入新店镇小;将神山镇小并入神山镇中;撤焕如小学,并入二实小。

    (三)2012年撤并学校2所:撤芙蓉小学、神明山小学,并入车埠镇小。

    (四)2013年至2015年在新城区新建一所容2000人左右的全日制小学。

    (五)2016年至2024年保持已有规模学校79所,对部分教学点进行撤并。到2024年,全市公办中小学79所,其中高中5所,初中16所,九年制学校11所,小学47所。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统筹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强力推进调整规划的落实,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市长为组长,市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人事局、编办、规划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建工作专班,市财政每年安排适量工作经费。

    (二)资金保障。争取国家、省、市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同时争取社会捐赠捐助。加强资金管理,设立学校布局调整项目资金专户,归集各方面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三)政策保障。1、凡属规划内的学校建设用地,一律由政府提供划拨用地;2、凡是学校建设项目,均享受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3、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产,优先用于幼儿教育或成人教育。闲置资产处置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同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凡属学校资产,处置后的收益全部用于学校建设;4、凡制定城市(或村镇)建设发展规划,要优先配套、 预留教育发展用地,并事先征求教育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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