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451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9]151号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在全市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9]151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开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森林资源是国家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维护生态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每10年一次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是森林资源清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县级林业发展规划、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的基础,也是掌握森林资源现状和动态变化趋势的重要途径。今年6月,中央召开了建国60年来首次林业工作会议,对林业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做好我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制定新时期林业发展规划,提高林业经营水平,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省人民政府、省林业局已下达通知,要求尽快启动调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培训,搞好宣传
本次调查技术要求高、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林业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组织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各乡镇(办、场)对本次调查要给予最大的后勤服务保证,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完成。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森林资源调查的重要性、必要性,为圆满完成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监督,确保质量
参与此次森林资源调查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操作,确保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质量。对调查质量不合格的要责令及时返工,对调查中弄虚作假、捏造数据的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外业调查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确保安全。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根据鄂政办函[2008]8号文件精神,市政府成立了赤壁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调查的各项综合协调工作。各乡镇(办、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森林资源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OO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