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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全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445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9]139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全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9]13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机局、市安监局

关于全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机局、市安监局制定的《关于全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月十日

 

 

关于全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实施方案 

市农机局    市安监局

 

    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全市农业机械化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目前,全市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3568台套,驾驶操作人员3500多人。在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机事故发生率不断上升,给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较大损失。为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从2009—2011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09—2011年,全市共创建6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44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和22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通过示范典型建设,在全市广大农村营造浓郁的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氛围。

    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考核制、责任倒查制、过错追究制得到切实落实;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所有者、驾驶人、操作手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措施不断完善,农机注册登记率、检审率和驾驶人持证率稳定提升,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构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等“三大防线”,有效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

      二、示范标准

     (一)“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标准:

    1.乡镇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协助市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户活动成效显著,“平安农机”示范村(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达到30%以上。

    2. 乡镇政府将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职责范围。每个村有1名村干部负责农机安全管理工作。

    3.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记录完整。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账和农机事故档案规范齐全。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4.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农机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设有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固定标语、警示牌等,定期发放宣传材料。

    5.乡镇内90%以上的农机维修点取得技术合格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0%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二)“平安农机”示范村创建标准:

    1.村民委员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明确村级农机安全员,与农机户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活动成绩显著,“平安农机”示范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达到40%以上。

    2.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帐、农机事故记录、安全学习记录完整。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积极协助市、乡镇有关部门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和整顿工作。

    3.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学习活动地点,设置农机安全宣传栏,发布农机安全宣传标语。每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经常性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学习教育活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和操作技能。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5%以上,不发生农机死亡事故。

(三)“平安农机”示范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创建标准:

    1.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操作,不违法载人,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无违章记录,无农机责任事故。

    2.农业机械牌证齐全,机具技术状态良好,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3.积极带头参加乡镇、村和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的农机安全教育等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家庭(协会、合作社、作业公司)成员农机安全意识强。

    4.具有熟练驾驶操作和维护农业机械的技能,农机作业质量好、服务态度好、经济效益好,在群众中美誉度高。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市里成立由农机、安监、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全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开展全市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监理站办公室。各乡镇也要明确相应的工作专班,统一组织和协调本辖区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各乡镇创建工作专班要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层层制订创建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目标落实到村和农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要将创建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实行量化考核,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重要意义。继续做好“六个一”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农民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给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或农村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要通过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密切部门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农机、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形成监管合力。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各种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重要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农机具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安交警和农机监理机构要紧密配合,建立“队站联勤”制度,严格查处违章操作、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行为,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减少或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

    (四)整合投入资源,建立保障机制。各乡镇要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积极整合现有投入资金,调整资金使用结构,安排必要的创建经费,切实保障全市“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情况。各乡镇要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每季度向市农机局报送本乡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进展、成效、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每年底上报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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