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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确定市陆水河橡胶坝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440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9]92号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确定市陆水河橡胶坝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9]92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定市陆水河橡胶坝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陆水河橡胶坝工程已经省水利厅组织审查,现予以实施。根据《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94号令)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组建赤壁市陆水河橡胶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朱大兴为法人代表,项目部负责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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