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425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9]59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9]59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国及我省部分地区手足口病疫情呈现来势早、上升快的趋势,我市也相继出现手足口疑似病例。随着天气转暖,手足口病将进入高发期。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咸宁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各乡镇(办、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刘智毅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叶勍、市卫生局局长王新焕任副组长,宣传部、监察局、卫生局、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药监局、广电局、物价局、劳动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迅速有效地落到实处,要严防疫情大规模暴发,对重症患儿要早期诊治和及时转诊,提高重症患儿的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确保不因工作失误、救治不力而出现死亡病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科学预警,落实措施,确保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各乡镇(办、场)、各部门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全面落实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要进一步落实乡村干部包保责任制和村医巡查制,做好手足口病应急监测,强化学校和托幼机构晨检及散居儿童疫情排查措施,早期发现、报告疫情苗头和重症病例。要进一步规范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防止漏报、误报。要进一步做好应急队伍、应急技术和应急物资准备,认真开展手足口病(尤其是EV71型)风险评估。要开展以学校和托幼机构为重点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科学、准确地通报疫情预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生手足口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人民政府按预案规定,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期间,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三、广泛发动群众,普及防控知识,实行群防群控
各乡镇(办、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手机短信等,广泛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宣传专栏、健康处方等形式,针对性开展宣传。要通过城市社区和乡村、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将手足口病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一个学生和家庭,做到家喻户晓。我市手足口病疫情举报和咨询电话为5222686,该电话在电视台公布,并保持24小时畅通。要结合卫生城市创建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将疫病防控措施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加大救治力度,提高救治水平
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手足口病防控职责。蒲纺医院为手足口病普通病例救治定点医院,要切实做好医疗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市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手足口病患儿预检分诊制度,认真做好手足口病患儿的登记、筛查和报告工作;要进一步强化院内感染防控工作,规范隔离治疗措施,严格执行患儿治愈出院标准,严防医院内交叉感染发生;要进一步完善手足口病医疗应急预案,做好对医疗卫生人员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救治水平;要组建手足口病专家组,落实手足口病首诊负责制,规范重症病例转诊和会诊制度。要继续做好手足口病患儿的医疗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确保患儿及时就诊并得到有效治疗。
五、加强检查督办,严肃工作纪律
各乡镇(办、场)、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措施,确保防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监察局等部门要严格执纪,加强督促检查,对于防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隐瞒、漏报重要情况,以及对防治工作的重要问题处置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对因防治工作不力或对重大问题处置不及时造成死亡病例或发生重大社会问题的,除给予直接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外,还要依纪追究有关责任部门领导人员的纪律责任。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