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搜索:

规范性文件

赤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411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9]27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赤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9]2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赤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直有关部门,各粮食收储公司:

《赤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赤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精神,为了全面查清国家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按照赤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制订赤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这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临时存储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四)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质监局、统计局、粮食局、农发行参加的赤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赤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咸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25日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这次清仓查库采取自查与普查相结合,3月26日—29日各粮食收储企业自查;3月30日至4月2日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人员进行审核汇总。随后协助咸宁市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和上级工作组的复查、抽查。

    四、检查准备和自查安排

    (一)准备工作。

    1、容重器、磅秤等器材、器具的准备。

    2、整理粮堆,便于清点和丈量。

    3、建立帐、卡、牌、表,会计、统计、保管员要在帐面上核对签字。

    4、财务处理。三月份销售出库的粮食资金要及时归行、减帐。

    (二)自查安排。

    各粮食收储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

    这次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在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要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严明纪律。

    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附件:赤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赤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华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余蒲英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建平      市粮食局局长

        李琼伟      市农发行行长

成  员:石松青      市发改局副局长

      张学涛      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  游      市财政局副局长

      廖汉斌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中苏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王青山      市粮食局副局长

      龙晓达      市质监局副局长

      金  晟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王青山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联系人白晓军。电话:0715—5354809。

 

附件:
分享到:
./t20101231_1563411_app.shtml
./t20101231_1563411_xxgk.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