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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396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9]6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9]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赤壁市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赤壁市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鄂政发[2006]51号)和《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咸政发[2007]21号)精神,尽快推进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逐步解决城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方向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指导意见》、省政府《决定》和咸宁市《工作意见》精神为指针,以社区居民医疗卫生需求为导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切实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实惠的医疗卫生保健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统筹规划,充分利用,优化配置,合理调整卫生资源,科学建立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行,医教并举,防治结合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职能。

    (三)工作目标。到2010年在赤马港、蒲圻、陆水湖三个城区范围内基本建立起机构配置合理、服务功能齐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渠道畅通、适应居民需求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具体目标是: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城区居民比例达到90%以上;就诊比率达到30%以上;以家庭为单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社区内高血压、糖尿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管理率达到70%;辖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建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体系

    (一)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内设临床、预防保健科、医技及其他科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面积不得少于150平方米,至少有全科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人员主要由全科医师、护士、公共卫生人员及有关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编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人员编制,按服务辖区每万人口配备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护士按全科医生与护士的比例1:1的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总编制数的5%。现有城区按20万人口计算需要全科医师60人,公共医师20人,护士60人,其他人员6人,有条件的还要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三)按国家发改委、卫生部[2008]1664号文件规定,每三万人以上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区可设置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现有三个办事处卫生院的基础上,调整设立五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蒲圻办事处莼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蒲圻办事处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陆水湖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赤马港办事处赤马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赤马港办事处汪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个社区设置一个服务站的要求,调整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24个。即:蒲圻办事处:北街、西街、和尚岭、金鸡山、吉鱼桥、陆水、斋公岭、铁山、红旗桥、碳素、华舟;陆水湖办事处:泉门、锁石岭、六米桥、桂花树、桃花坪、青泉;赤马港办事处:赤马港、周画岭、砂子岭、营里、河北街、新火车站、开发区。

    三、强化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职能管理

    (一)社区卫生服务主要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服务对象,以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规划,由市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

    (三)统一机构名称和标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是专用名称,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不得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命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统一的专用标识,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四)制定健全社区卫生服务规章制度,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行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职业道德、服务行为、岗位职责、业务管理、技术操作、双向转诊、家庭保健、社区协作、民主监督等规章制度。

    四、落实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保障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市财政要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社区服务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元的标准,市财政列入预算给予补助。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人员培训、基本设备配备、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市政府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范围。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补缴以前年度所需费用,由市政府给予补助。此前离退休的人员费用,根据离退人数和国家统一规定的离退休金、补贴项目和标准由市财政核定补助。

    (三)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不断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通过财政引导、居民负担、社会支持,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四)切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卫生规划,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现状、人口分布情况、住宅开发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小区建设发展等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落实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市政府对社区服务机构租房开展业务的安排必要的卫生用房资金补助。

    五、加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发展社区卫生工作是执政为民的一件大事,市政府要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和城区三个办事处的负责人参加,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对社区卫生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考核评估、综合服务等工作。

    (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协调机制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的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卫生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按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人事和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会同卫生部门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物价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经费。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按国家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人口和计生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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