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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经费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384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8]135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经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8]13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经费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从2008年起适当增加村级经费,进一步完善村级经费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级经费分配办法

    2008年度市级财政共列支村级经费485万元(含村级报刊费32万元),比上年增加110万元,新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村,同时适当增加社区经费。具体分配办法是:

    (一)农业村村级经费按以下三个因素分配:

    1、每个农业村安排经费1.1万元,每村比上年增加1000元;

    2、每个农业村再按农业人口人平4元的标准安排经费;

    3、按农业村农业人口人平2元的标准安排村级工作责任制考核经费。

    (二)社区和居委会2008年度的经费安排:

    蒲纺集团三个社区经费人平5元保持不变,其它社区经费由过去的人平3元增加到人平4元。

    (三)经费测算的依据:

    由于近两年各社区人口变化幅度较大,争议较多,为了避免纷争, 测算各村和社区经费的人数全部以市统计局2007年底统计年报为准。

    二、村级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市财政列支的村级经费必须全部用于村级正常运转,并按委托“双代管”的模式,由乡镇(办、场)财经所代管。每个村固定经费1.1万元和人平4元经费直接安排到村,人平2元的考核经费由乡镇(办、场)考核后再拨付到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村级经费。

    (二)村级经费支出要坚持“厉行节约”和“量入为出”的原则。不准产生新的村级债务,不准出现村级招待费。

    (三)从2008年12月份起,村支部书记每人每月400元的报酬从村级经费中列支,并由财经所通过信用社存折按月直发到个人。如果因人员调整变动的,由各乡镇(办、场)及时与财经所联系变更。

    (四)乡镇(办、场)每半年对所辖村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村级考核经费拨付到村使用,不准挪作他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农业生产及各项中心工作。

    (五)其它村干部的工作报酬,由镇、村确定标准,仍由各村按各人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考核实绩等情况确定并及时发放到人。

    在市级增加村级经费的同时,各乡镇(办、场)还要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村级经费;各村也要通过兴办企业、盘活资产等多种途径,增加村级收入,确保村级正常运转。

附:赤壁市2008村级经费测算方案汇总表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赤壁市2008村级经费测算方案汇总表

金额单位:元

镇名

合计

农 业 村 经 费

社区(居委会)经费

07年            农业        人口

小计

每村         11000元

人头经费
4元/人

考核经费         2元/人   

07年社区           人口

小计

每居 委会4800元

社区人口
4元/人

专项
补贴

合计

4850000

333563

3706378

1705000

1334252

667126

158508

1143622

44800

661471

437351

蒲圻

444162

17529

147930

77000

70116

35058

53985

296232

 

215940

80292

赤马港

469456

22518

256108

121000

90072

45036

53337

213348

 

213348

 

陆水湖

320039

13467

132868

77000

53868

26934

39933

187171

 

187171

 

赵李桥

240400

23800

204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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