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惠农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377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8]117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落实惠农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8]117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惠农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情况的
通 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8年9月8日----9月10日,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从市纠风办、综改办、减负办、财政局、教育局、物价局抽调15人,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市各乡镇(办、场)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了暗访检查。全市共抽查28个村56个组216个农户。从检查的情况看,各乡镇(办、场)和市直涉农收费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惠农政策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地方和部门有违反惠农政策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问题。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惠农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1、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和一折通及时发放到户。从抽查的农户看,一折通发放率达到100%。
2、补贴面积核实到户。对应补贴农作物水稻和油菜面积由专管员核实到户。
3、补贴面积公示到户。一是以组为单位公示农户应补面积和补贴金额,由农户监督;二是通过网上公示,让社会监督。
4、惠农资金及时拨付到户。2008年1----8月,全市共发放惠农补贴资金3275.28万元。其中:粮食直补金额501万元,补贴面积为47.17万亩,补贴标准为10.62元/亩;发放农资综合补贴三次,补贴金额为2668万元,补贴面积为47.17万亩,累计补贴标准为56.56元/亩;良种补贴金额为106.28万元,早稻补贴面积为10.628万亩,补贴标准为10元/亩。
(二)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1、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按照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全面落实了国家对农业、农民、农村的各项减免政策,将各种惠农补贴全部发放到农户,没有违反规定出台收费文件或提高收费标准,没有一个村违反规定搞达标升级活动,没有一个村搞“一事一议”。 2008年,政策性收费仅“排涝水费”一项,全市14个乡镇(办、场)、159个村及涉农社区中,仅有5个乡镇(办、场)、35个村负担排涝水费,比去年减少了1个镇、10个村。审批排涝水费403173元,比去年减少85648元,人平负担1.24元,比去年减少了0.31元。
2、涉农部门收费规范。一是建立了涉农收费公示栏;二是收费日趋规范,从暗访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涉农部门没有乱收费。
3、干部作风文明。在抽查的216个农户中,没有1户反映各乡镇(办、场)组织工作队到农户中收费的现象。农民对干部的工作作风反映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村涉农收费公示栏不够规范。有的村没有固定公示栏,有的村公示栏字迹模糊不清,有的村公示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二)少数农户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丢失。检查组在余家桥乡丛林村三组、五组抽查了4个农户,他们反映说,“发了,但丢了”。从抽查的216个农户看,丢失率约在20%。
(三)少数村组在“村村通”公路项目中强行摊派。茶庵岭镇云台山村二组、三组村民反映,今年村里修公路,按95元/亩摊派,二组和三组组长到各个农户家里将“一折通”存折收取。经查,现存折在组长家里。赵李桥镇羊楼司村七组村民反映,村里将“村村通”集资按150元/人的任务分到组,由于组里有部分收入,组里准备按100元/人分摊到户,但此款还没有收取。
(四)新店镇雨亭村、中伙铺镇南山村存在将已经退耕还林、岳纸植树和被征占土地面积继续上报的现象。
(五)少数乡镇(办、场)挤占农民土地补偿费。赤马港办事处2007年按1000元/亩的标准从被征占土地的农村集体收取协调费,2007年先后在营里社区收协调费102216.20元、赤马港社区收协调费9万元。中伙铺镇2006年、2007年按2000元/亩(镇村各1000元)的标准从征地补偿费中收取协调费达30余万元。蒲圻办事处按15%或1350元/亩等标准收取协调费,2008年共收取2095367元。陆水湖风景区办事处2008年共收取协调费250000元。
(六)少数涉农部门乱收费。2007年2月9日,赤马港派出所以赞助费名义收营里社区4000元;同年,以保安费的名义收取3000元;2007年1月30日,赤马港派出所以收取保安费的名义在砂子岭社区收费3000元;2007年1月14日以赞助费的名义收砂子岭社区3万元。赤壁派出所2008年1月29日,用非正式的收款收据没有任何名义收太平口村3000元。黄盖湖镇铁山村铁山组村民反映,2007年建房时,黄盖湖镇国土所按18元/平方米收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赤壁镇九毫村二组村民反映,读初一的学生交了6元学习资料费,读初三的学生交了28元学习资料费。车埠镇芙蓉村一组村民反映,车埠镇中学办理学生《走读证》,每证收费3元。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乡镇(办、场)要在近期内成立专班,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迎接省、咸宁市的检查。
(二)完善土地流转工作,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市经管局要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力度,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进行流转。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转出方可以收取一定的承包费,但必须强调两点,一是要签订流转合同,二是严格按照惠农补贴政策,谁种田,谁享受政策补贴,将各种补贴款发放给种田农民。
(三)对惠农补贴面积进一步核实。各乡镇(办、场)和村对种植面积要核实到户,对已经退耕还林和被征占的土地面积要核减到村组,绝不允许虚报冒领、套取国家惠农资金的现象发生。
(四)市公安局、国土局、教育局要对农民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并形成文字材料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五)市物价局要对全市涉农收费公示栏进行一次检查,迅速将涉农收费单位的新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发放到各乡镇(办、场),并督促各乡镇(办、场)在9月30日前建好新的涉农收费公示栏。
(六)市综改办要对农民负担及政策监督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放必须户主签字,遗失了的要补发到位。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