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367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8]100号
主题分类: 减灾救济;优抚安置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8]100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43号)及全省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市政府决定集中七、八、九三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一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情况,认真排查,建立参保单位数据库
劳动部门要依据工商、税务、民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登记的情况,建立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重点摸清市规模以上企业情况,同时要掌握“四小企业”、服务性企业、社会组织(非民办企业)、建筑企业等用人单位的情况。排查时间从2008年7月7日至8月6日止。具体工作由劳动部门牵头组织,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以此为基础,建立社会保险参保数据库,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保意识
2008年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年,要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扩面征缴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要对用人单位职工免费发放《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10000册;二是发放社会保险宣传资料10000份;三是在赤壁电视台打出滚动字幕、发表电视讲话宣传《劳动合同法》;四是在《今日赤壁》刊发一期社会保险知识专刊;五是组织流动宣传车,到工厂、企业、城镇、农村宣传社会保险工作。
上述宣传工作由劳动部门组织,广播电视等相关单位配合。
三、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强化行政执法
对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和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劳动部门要下达《社会保险参保通知书》,告知其应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业务流程和应提供的资料,督促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特别是使用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餐饮、服务、矿山、建筑等企业,凡未参保的,应督促其到劳动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对用人单位参保申报,要做到各险种基数统一,各险种参保人数一致。对未按《社会保险参保通知书》要求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由劳动部门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按要求整改的,由劳动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少报、漏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的,劳动部门应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社会保险经办人员未按规定造成少核、漏核、错核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形成扩面征缴整体联动机制
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劳动部门要组织扩面专班,专抓扩面征缴工作,各经办机构要根据险种情况成立若干扩面小组,集中人力、精力,打一场攻坚战。要把责任、指标落实到扩面小组,将任务分解到人。在七、八、九三个月扩面征缴要完成以下指标:社会保险扩面4700人次,清欠300万元。其中:社会养老保险扩面1000人;工伤保险扩面1200人;医疗保险扩面1500人;失业保险扩面1000人。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扩面征缴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劳动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加大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协调。地税部门要加大征缴力度,在劳动部门经办大厅要设立缴费窗口,方便职工缴费;财政部门要落实扩面征缴工作经费。工商、民政、人事部门要与劳动部门定期交流年检登记信息,安监部门和建设部门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时,督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对未参保单位不得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施工许可证》。
对拒不参保以及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要逐一摸清欠缴的具体情况向市政府报告,由市政府召开督办会,欠缴单位要说明原因,当场承诺。特别是欠缴大户,要在新闻媒体曝光,对恶意欠缴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