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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2008年优质稻产业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348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8]45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2008年优质稻产业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赤政办发[2008]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2008年优质稻产业开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赤壁市2008年优质稻产业开发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市优质稻产业开发,打造粮食主产区整体优势,促进农民增收,特制定赤壁市2008年优质稻产业开发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建设集中连片优质稻生产基地42万亩,其中早稻8.5万亩,品种为鄂早18、两优287;中稻21.5万亩,品种为扬两优6号、珞优8号、丰两优1号、鄂中5号和鉴真2号;晚稻12万亩,品种为T优207、荆楚优148、湘晚籼13号。

    (二)基地优质稻种植率达到100%,订单生产率达到80%以上。其中高档优质稻鄂中5号、鉴真2号、湘晚籼13号订单率100%。

    (三)全面推行优质稻无公害生产,开展水稻产地环境整体评价,新认定无公害水稻产地8个,新认定无公害稻米产品10个。

    (四)基地农民通过发展优质稻和应用优化模式人平增收50元。

    二、工作重点

    (一)实行区域布局。重点是建设好皤河流域、沿江滨湖、宋家河流域和双黄灌区四大板块。板块基地按照一村一品、集中连片的区域化方式进行布局(见附表)。

    (二)建立核心示范区。各乡镇(办)建立连片面积5000亩以上的核心示范区,示范优质稻生产技术和订单操作模式,以此带动板块基地建设规范发展。

    (三)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一是新品种比较试验。引进优质、高产优良品种(组合)进行标准小区试验,中、晚稻各设一组,每组试验8—10个品种(组合),重点比较各品种的生育期、丰产性、抗性、米质等,为我市今后品种更新提供依据。二是开展水稻轻简型栽培技术示范。直播示范面积10000亩,免耕栽培示范2000亩。三是在赤壁镇东柳九毫片开展优质稻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示范,示范面积10000亩。四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示范,办好赤壁、柳山、黄盖湖3万亩核心示范片,配套完成板块基地42万亩优质稻测土配方施肥。五是优质稻板块基地全部实行机械化收割。

    (四)组织优质稻订单种植。以赤壁米业集团公司为龙头企业,与村组、农户签订购销合同,实行优质稻订单生产、订单收购。积极开展高档优质稻开发示范,鼓励赤壁米业集团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与农户签订高档优质稻(鄂中5号、鉴真2号、湘晚籼13号)生产收购合同,使高档优质稻订单生产收购率达到100%,确保企业、农户双赢。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市直相关部门和重点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优质稻产业开发领导小组。市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实施。

    (二)强化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把优质稻产业开发作为2008年农业生产主要考核内容。实行逐级分工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政府与各乡镇(办)签订责任状,工作责任逐级明确到人。

    1、各乡镇(办)负责优质稻生产面积落实到村、组、农户,并登记造册;督促农户统一购种,按照一村一品连片种植;组织专班落实各项生产措施。

    2、市粮食局负责搞好订单收购。组织赤壁米业集团和优质稻生产基地所在地粮食购销公司与村组或农户签订收购合同,按不低于国家保护价收购基地优质稻,其中高档优质稻鄂中5号、鉴真2号、湘晚籼13号高于普通优质稻市场价30%,收购价不低于1元/斤。

    3、市农业局负责优质稻生产技术指导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成立技术小组,制订技术方案,编制技术资料,培训乡镇农技人员,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组织技术骨干和农村公益性服务人员负责技术到户,措施到田,帮助基地农民解决日常技术问题,对农民进行经常性培训和指导,负责组织农资服务。并将基地分片招标落实到技术责任人,实行年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责任人收入直接挂钩。

    (三)办好核心示范样板。柳山湖镇易家堤村、赤壁镇九毫村、石头口村、新店镇望夫山村、官塘驿镇幸福堰村、神山镇毕畈村、黄盖湖镇大湾村、茶庵岭镇云台山村、中伙铺镇中伙村等九个一村一品核心示范片,要作为重中之重落实到位。所有示范样板片要求挂牌,明确地点、面积、品种、目标产量、技术措施、挂点单位、办点领导、技术负责人。市里从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中安排20万元,对核心示范区种子实行补贴。

     (四)加强检查督办。从市办、政办、农办、机关工委、农业局、粮食局、财政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办组,定期检查各乡镇(办)优质稻产业开发情况,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建立优质稻生产风险基金。市委、市政府组织资金,建立优质稻产业开发风险基金,主要用于高档优质稻生产风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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