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搜索:

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赤壁市审计“查、处、缴、督”分离改革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320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7]171号

主题分类: 审计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审计“查、处、缴、督”分离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赤壁市审计“查、处、缴、督”

分离改革方案的通知

                               赤政办发[2007]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直各单位:

审计监督是政府行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份,实行审计“查、处、缴、督”分离,是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监督权力运行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推进“查、处、缴、督”分离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赤壁市审计“查、处、缴、督”分离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〇〇七年十二月六日

 

赤壁市审计“查、处、缴、督”分离改革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提高审计工作效能,依照《行政处罚法》、《审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湖北省人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四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施审计查、处、缴、督“四分离”改革,有利于维护审计监督执法的严肃性,有利于规范和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利于促进廉政建设。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的自觉性,将“四分离”改革作为规范行政行为,促进部门工作的重要举措,扎实向前推进。

二、“四分离”改革适应范围

凡依法纳入赤壁市审计监督范围的乡镇(办、场)、市级各部门(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辖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控股企业以及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部门和单位(项目),均为“四分离”改革适应范围。

三、“四分离”改革主要内容

审计“查、处、缴、督”四分离改革就是将审计过程分为审计查证、审计处理、收缴入库和督查整改四个环节,前两个环节分别由审计机关内部两个不同的审计组来完成,各司其职,互相牵制;第三个环节主要是审计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的执行,即《审计决定书》中应收缴、追回、退还和处罚的款项以及应补缴的税收,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向财政、税务部门缴款,逾期则由财政部门收缴或通过国库、预算扣缴及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第四个环节是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与责任追究。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由市政府组织和督促;对不执行审计决定、整改不力的移送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从严进行处理,追究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四、“四分离”改革的操作办法

(一)审计查证。审计机关负责查证的审计组负责审前准备、审计查证(调查)、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修改、复核并按规定程序向审计机关处理组提交正式审计报告。

附件:
分享到:
./t20101231_1563320_app.shtml
./t20101231_1563320_xxgk.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