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319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7]170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赤壁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赤政办发[2007]17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一日
赤壁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06]53号)和《省财政厅、省移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06]108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第三条 我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后期扶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移民受益为主,兼顾当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