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生猪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312 文       号 : 赤政办发 [2007]155号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生猪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赤壁市生猪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政办发 [2007]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07〕57号)和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将《赤壁市生猪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赤壁市生猪屠宰和猪肉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全国猪肉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着力解决当前生猪屠宰和肉食品消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放心肉”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商务部、省、咸宁市有关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特别规定》为指导,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长效屠宰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生猪屠宰和肉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经营行为,做到标本兼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安全的肉品。
二、工作目标
(一)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 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
(二)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加工使用的猪肉 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三)定点屠宰企业生猪屠宰出厂(场)上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率达 100%;病害猪、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