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赤壁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303 文       号 : 赤政办发 [2007]138号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赤壁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赤壁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赤政办发 [2007]1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赤壁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赤壁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方 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切实解决当前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咸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坚持强化源头、标本兼治、合力推进、重点打击、全面规范的原则,提高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对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监管网络,把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作的区域。重点对象是指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厂、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即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三、工作目标
(一)源头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的农兽药及含有禁药成分的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