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赤壁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300 文       号 : 赤政办发 [2007]129号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2008年赤壁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8年赤壁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赤政办发 [2007]1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2008年赤壁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九月十八日
2008年赤壁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一)货物类
1、一般设备
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含除湿设备),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吸尘器、碎纸机,办公家具,学校、科研和医疗专用家具。
2、 交通工具
轿车、越野汽车、卡车、旅行车、大客车,救护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工程汽车、工具汽车、警车、通信和广播用车、其他专用汽车,摩托车,船只。
3、 专用设备
系统集成、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及其他网络设备),通信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发电设备,电梯和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医疗设备,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机械、道路清扫设备,教学设备,监控设备(不含交通管理监控设备),税务装备,消防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文艺设备,体育器材,保安设备,灯光音响设备。
4、其他货物
应用软件,制服,工具和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