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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赤壁政务信息网站建设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299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7]85号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赤壁政务信息网站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7]8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赤壁政务信息网站建设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各部门:
    《加强和改进赤壁政务信息网站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加强和改进赤壁政务信息网站建设方案

    赤壁政务信息网站是赤壁市政府的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是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重要平台,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加强和改进赤壁政务信息网站建设,对于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加快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加强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政府建设,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提供公共服务,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府效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第九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的“加快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的指示精神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政务信息网站信息公开的原则
    (一)依法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根据省政府262号令《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条,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下列以外的政府信息必须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政府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全面公开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必须按规定要求全面公开,按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要求深化对内公开工作,按公正便民、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要求深化对外公开工作。
    (三)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四)便于监督原则。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要丰富办事公开的形式,有利于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

    二、政务信息网站信息公开采集的范围
    按照“横向到边,群策群力”的工作要求,全面进行政务公开信息的采集。包括市委工作部门、政府组成部门、政府直属、办事、部门管理机构,各乡镇、场、办事处、开发区,以及垂直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骨干企业。

    三、政务信息网站信息采集的内容
    (一)向市委采集信息公开的内容:
    1、可以公开的市委文件、市委办文件、督办通报;
    2、市委全体(扩大)会议、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决定重大事项的进展落实情况;市委重大工作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
    3、干部任免;
    4、重大违纪案件及违纪干部的查处情况;
    5、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二)向市人大常委会采集信息公开的内容
    1、可以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文件、公报;
    2、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重大事项的进展落实情况;
    3、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
    4、对“一府两院”,执法部门的执法及工作的监督情况;      
    5、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向市政府采集信息公开的内容:
    1、市政府领导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分工;
    2、市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3、市政府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
    4、市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5、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政府主要工作动态;
    6、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政府决策和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7、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8、市政府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向市政协采集信息公开的内容:
    1、可以公开的市政协文件、通报;
    2、市政协全会、市政协常委会、主席办公会,与市委、市政府协商重大事项的进展落实情况;
    3、市政协全会、常委会、主席办公会产生的提案、建议案的办理落实情况;
    4、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对国家公务人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单位对国家宪法、法规的贯彻情况,对党委及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廉洁情况进行调研,视察民主评议情况;
    5、其他需要公开的事宜。
    (五)向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垂直部门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采集信息公开的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班子成员名单、工作分工、机构设置、工作职责。
    2、本单位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工作总结、重要会议、工作动态。
    3、方便群众办事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单位的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工作标准、服务承诺、行为规范;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办法,便民服务电话、监督部门电话。部门的审批表格必须上网,并可实现网上下载,各部门的审批事项结果,实现网上查询。
    4、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状况;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各类专业规划及其执行情况;土地储备交易、房屋产权交易、人才交流、企业产权拍卖、救灾救济款物的分配;新的政策出台、价格制定和调整;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采购结果以及监督情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结果的有关情况,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情况等。
    5、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六)向乡镇(办、场)、开发区采集信息公开的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班子成员名单、工作分工、机构设置、工作职责。
    2、可以公开的乡镇、办、场、区党委、政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安排。
    3、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主要工作动态,工作总结。
    4、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决策和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四、政务信息网站信息采集的报送、更新办法
    各单位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收集文字资料,收集反映本单位特点的照片(办公楼、工作动态照片均可),文字资料发电子邮箱xxgk@chibi.gov.cn,照片送市政府信息中心(网站改建期间送政府研究室),文字资料和照片必须在八月十五日以前报送。
网站正式开通后,信息更新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政务信息网站提供给具体责任人的上网帐号,文字资料由各单位分管的负责人审核把关后直接在本单位栏目上网,及时与市政府信息网站联系,最后由政务信息网站负责审定网上运行。照片更新送政府信息中心审定上传。根据省政府262号令第十四条,各单位都应在信息生成后及时主动上报更新,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报更新的,信息更新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的15天内。

    五、政务信息网站信息报送责任考核办法
    统一规划,明确职责,建设统一的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政务信息网站对市直各部门的网站(网页)进行集中链接,市直各部门、各乡镇办场必须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各自的网络信息公开平台,形成以政府门户网站为龙头的政务公开网络群。各单位要加强对市政府信息网站信息采集的领导,由各单位分管机关负责人牵头负责,落实办公室专门人员具体办事,将政务信息网站的信息采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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