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四小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0-1563297 文       号 : 赤政办发[2007]96号
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单位: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对“四小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0年12月31日
赤政办发[2007]9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四小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领导小组督办组的意见,市政府决定2007年7月至8月,集中力量在全市开展以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成效,对全市“四小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对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政府成立了市政府有关领导挂帅,市劳动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国土局、卫生局、工商局、安监局和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各乡镇、办事处、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专人牵头,组织本区域范围内“四小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职责分工及时查处。
二、 明确工作重点,掌握方法步骤
此次摸底排查的主要对象是“四小企业”,即:城乡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场所。
摸底排查主要内容是:
㈠依法领取证照的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
㈡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
㈢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㈣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摸底排查工作要求:
1、各乡镇、办、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工作专班在各辖区内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要做到认真细致,不漏一村一户,不漏一街一户,不留死角。
2、对所排查对象地认真填报《“四小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表),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登记,如实上报。
3、各乡镇、办、场要切实加强摸底排查工作的检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并于8月 10日前将排查情况及《“四小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局)。
4、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分别交各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并督促整改或依法取缔。
三、加强督办力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专班,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各自具体工作。同时抽调专人负责指导督办乡镇、办事处、场摸底排查工作,具体安排是:
市公安局负责赵李桥镇、羊楼洞茶场、茶庵岭镇;
市公商局负责蒲圻办事处、赤马港办事处、陆水湖办事处;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官塘驿镇、官塘林场、中伙镇;
市卫生局负责新店镇、余家桥乡;
市安监局负责车埠镇、柳山湖镇、赤壁镇;
市劳动局负责神山镇、沧湖开发区、黄盖湖农场。
附:“四小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四小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镇(场、办) 村(社区)
用人单位名称 地&[FS:PAGE]nbsp; 址
法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税务登记号
国土资源许可证号 工商登记号
卫生许可证号
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劳动场所防护情况
职工居住环境情况
用工情况 职工总数(人) 参加 养老保险(人)
城镇职工(人) 社会 失业保险(人)
其 农民工 本地(人) 保险 医疗保险(人)
中 外地(人) 情况 工伤保险(人)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
生育保险(人)
使用未成年工、童工情况
工资支付情况
拖欠工资人数(人) 拖欠工资(万元)
存在主要
问 题
处理意见
填报说明:填写各类证照栏须注明逾期、年审情况。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题词:劳动 四小企业 排查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25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