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赤壁市民政服务事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民政局 解读单位: 赤壁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3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部门解读】《赤壁市民政服务事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文件起草背景
2022年7月29日,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的工作方案》(鄂学办发〔2022〕12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4个民政服务事项被列入先期推动省级第一批高频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范围,要求10月底前完成。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37号)关于“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可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要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需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为做好此项工作,市民政局起草了《赤壁市民政服务事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实施方案》,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审议。
二、文件起草过程
2022年5月,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民政局制定了《赤壁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程序的实施方案》,将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通过4个月的试点工作,目前各乡镇(街道)已具备权限下放接收条件。市民政局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增加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起草了《赤壁市民政服务事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实施方案》。9月15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赤壁市民政服务事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实施方案》,并于10月8日予以印发。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下放乡镇(街道)的民政服务事项权限。
1.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限。
3.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权限。
4.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权限。
(二)民政服务事项下放乡镇(街道)工作内容。
将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等4个民政服务事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市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在村(社区)的协助下,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经信息比对、入户调查、公开公示等程序后,审核确认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审核审批临时救助对象、审核审定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及补助标准,确认、审批、审定结果汇总报送至市民政部门备案。
(三)民政服务事项下放乡镇(街道)工作程序。
1.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程序为:申请和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工作程序为:申请和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
3.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工作程序为:一是急难型临时救助从发现、受理到发放临时救助金,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二是支出型临时救助实行集中审批,临时救助金额不超过赤壁市当年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的,市民政部门委托乡镇(街道)审批。
4.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工作程序为:乡镇(街道)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对残疾人证、残疾等级和湖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对困难残疾人对象进行审核审定,符合条件的及时通过。
(四)民政服务事项下放乡镇(街道)工作职责。
1.村(社区)工作职责:协助乡镇(街道)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收入核算、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以及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帮助申请等具体工作;及时将救助对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等情况上报乡镇(街道);公示审核结果到村组(社区、小区);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等。
2.乡镇(街道)工作职责: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收入核算、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以及救助对象主动排查等工作;及时将救助对象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明显变化等情况报送至市民政部门;对审核通过的对象通过村(社区)公示到村组(社区、小区);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通过村(社区)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依法依规出具审核意见;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退尽退;管理辖区内对象信息台账和档案资料等。
3.市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监督、指导工作;对审核通过对象进行抽查;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及时发放救助金;做好备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