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赤壁市村级债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解读单位: 赤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7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部门解读】《赤壁市村级债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为了巩固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管理村级债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赤壁市村级债务管理办法》(赤政办函【2022】3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赤壁市村级债务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农业开发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村级债务(非经营性债务)全面化解,扔掉了阻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大包袱。
一是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全面完成,2021年,我市锁定村级债务3850.23万元,通过债权债务互抵销债、结对互抵销债、处置闲置资产还债、协商免债、核销减债、划转债务、财政兜底还债、其他措施化债的“八步化债法”在2022年4月17日,村级债务实现全面清零,提前3年完成化债目标任务。
二是建立村级债务管控长效机制。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相对比较薄弱,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必须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能快速发展,又能规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中容易出现的风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市经管局按照省、咸宁市工作要求,起草了《赤壁市村级债务管理办法代拟稿》在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86号)、《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上报市人民政府,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17次政府常务会议决定,9月23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赤壁市村级债务管理办法》。
二、学习、贯彻、实施《赤壁市村级债务管理办法》应当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明确责任主体。村级债务管理情况十分复杂,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赤壁市村级债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乡镇(街道)是本辖区村级债务的监督责任主体,应当设置债务规模警戒线、发布预警信息,规范村级债务核算,控制债务新增,做好债务清理核实和化解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村级债务化解实施主体,承担债务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是要搞好部门配合。《赤壁市村级债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负责本辖区村级债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市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对村级债务管理的监督工作。
三是要把握工作程序。在强化村级债务管控时,都必须经过一些工作程序。对于这些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严格遵守,不得马虎。对于存量债务管理方面,村级债务要实行动态管理。在认真清理核实的基础上,按债务的来源和用途,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及时公开债务情况,实行村级债务半年报制度,于当年7月和次年1月的第一周村、乡镇(街道)、市逐级上报,掌握债务变化情况和原因,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对于新增债务控制方面,《赤壁市村级债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因经营管理需要确需新增债务的,要严格执行新增债务申报制度。新增债务须先向乡镇(街道)申报,在落实还款来源的基础上,本着“适度、可控、短期”的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出方案。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出,董事会集体讨论,提出举债项目、金额、对象、利率、还款来源、还款时间等,经监事会同意后,形成书面意见交村“两委”审议。
2.代表决议。村“两委”将初步方案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并由董事会说明举债可能造成的风险,听取代表意见,形成书面决议。
3.公开公示。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举债方案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4.审核审批。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总额10万元(不含)以下,举债方案经董事会集体讨论并公示后,经村“两委”审议通过,填写《赤壁市村级举债审批表(10万元以下)》,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举债;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债总额10万元(含)以上的,举债方案经应到社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填写《赤壁市村级举债审批表(10万元及以上)》,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并进行公示后方可进行举债。
四是明确法律责任。制定制度办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执行,而不是为了贴到墙上好看的。对规定和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是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个最大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要坚决克服的。为了确保《赤壁市村级债务管理办法》的执行,在管理办法第四章,我们对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