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6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赤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2021年5月14日,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赤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以及《咸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赤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其它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且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上升为主要处置目标、应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当辖区内出现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赤壁市政府办应配合咸宁市政府办做好现场处置、应急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当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且环境污染应急处置为次要处置目标、应由其他主责部门牵头处置时,启动其他相应的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门全力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为应对赤壁市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采取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并在发生紧急状态后作出响应,以减少环境影响,制定了本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的管理和更新、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排查及日常监测、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协同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开展、落实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整合资源,加强演练。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发展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适时组织联合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确的环境应急处置体系。
四、对文件中的关键词、专业术语及社会公众可能误解、质疑的内容进行诠释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辐射事件(事故),指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因事故导致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或造成环境污染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