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赤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来       源 : 赤壁市住建局 解读单位: 赤壁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08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名       称: 关于《赤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有关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18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的要求。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确定在北京、武汉等15个城市和浙江省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明确了改革任务和目标。
2018年10月17日和11月2日,省政府分别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湖北省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改革工作方案》(鄂政办发[2018]71号)等文件,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部分事项提出了具体的改革要求。
2019年3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2019年上半年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省和地级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3月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韩正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了具体部署。2019年7月4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9]44号),要求“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上半年基本建成省、市(州)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教据平台,并实现国家、省、市(州)三级联通对接,2019年10月底,实现省、市(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6月底,建成全省统一项目分类、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事项清单、统一管理系统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2020年12月底,基本建成与国家相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2019年6月25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咸政办发[2019]19号),要求2019年6月底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 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通对接;2019年10月底,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6月底,建成全市统一项目分类、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事项清单、统一管理系统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2020年12月底,基本建成与国家相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6月25日,国务院再次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会上强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政府管理和服务要行“简约”之道,程序、要件等都要删繁就简、便民利企。要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等结合,推行“互联网+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承诺制。在此背景下,我市出台了《赤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
1.改革目标任务。2019年12月底前,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并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通对接;12月底,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9月底,建成全市统一项目分类、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事项清单、统一管理系统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2020年12月底,基本建成与国家相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2.改革的覆盖范围。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审批全流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工程项目类别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办理事项覆盖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3.改革的主要任务。此次改革的重点任务是要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一是统一审批流程。主要包含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实行并联审批、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图审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和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事项。二是统一信息数据平台。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建设覆盖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系统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是本次改革工作的重点、难点,改革的成效也将通过平台予以体现,住建部鼓励各地直接复制试点地区成熟的平台系统。三是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审批体系主要包括“一张蓝图(基础)、一个系统(关键)、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保障)”,其中最关键、最重要的是要实现“一张蓝图”。四是统一监管方式。要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由“严进、松管、轻罚”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既要审得快、也要管得好。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1.统一审批流程。一是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即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分别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实行“一家牵头、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二是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资金、类别及规模划分为三类,即政府投融资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分别制定并实施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改变原有“一刀切”的审批管理模式,实施分类管理。三是通过“转、放、并、转、调”等措施,精简审批环节。四是强化项目策划生成。建立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提升项目策划生成质量,提高策划生成速度。五是实行联合图审。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对改革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图纸审查工作实行“统一受理、统一送审、限时办结、政府付费”的图审模式,提高图审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六是实行限时联合验收。七是实行“多测合一”。八是推行区域评估。九是推行告知承诺制。
2.统一信息数据平台。一是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建设覆盖全市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省、咸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这也是本次改革工作的重点,改革的成效也将通过平台予以体现。二是要建立完善项目统一代码管理制度。三是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3.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一是“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划定各类控制线,形成协调一致、管控全域的空间数据体系,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的项目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为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提供依据。二是“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按照审批阶段分别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四是“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五是加快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修改或废止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相关制度,建立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4.统一监管方式。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信用湖北等平台,进一步完善“灰名单、黑名单、红名单”管理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三是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对中介服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管。
5.加强组织实施。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赤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综合协调、督查检查等工作。同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考评,确保改革高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