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信息公开年报
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严格按照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部署和加以落实。现将2021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任组长,股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了政务信息工作有领导主抓,专职信息员承办的工作机制。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落实,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政府信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完善制度建设。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报送具体要求和报送审批流程,明确分工,确保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3.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共计36条。其中:规划计划5条、人事信息2条、乡村振兴4条、政府采购3条、精准扶贫5条、应急管理3条、政财政资金3条、公共文化服务12条、体育3条,有效地提高了信息的公开和传播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制发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处理决定行政许可16起,处理决定行政处罚3起。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政务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信息公开的操作性和便民性还不够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