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教育局职能目录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1848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赤壁市教育局
名       称: 赤壁市教育局职能目录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单位全称 | 赤壁市教育局 | 规范简称 | 教育局 |
加挂牌子 | 无 | 单位性质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8个 |
主要职责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速度、规模和步骤,指导、协调、监督教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督促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组织指导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促检查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机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全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的推荐、考核、任用工作。统筹管理全市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技术教育的招生计划,协调管理招生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对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测试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承担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督办和会议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提案建议、新闻宣传、信息及文秘、印信、档案、机要保密、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教育改革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承办教育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公文的规范性、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二)人事股。指导全市中小学和市直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领导班子的推荐、考核和任用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编制核定和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职工调配工作、劳资工作、人事档案和干部培训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教育局全体干部职工和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与指导组织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及中小学校长、园长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相关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负责贯彻落实有关中小学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订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的相关政策;负责教育局、二级单位及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督(含教育系统内部财务会计稽核和审计)工作,按法律、法规和政策筹措教育经费,对教育系统预算内和预算外及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与监督;负责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事业及经费统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与标准;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撤并和更名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规划、建设和改造(含附属设施建设与改造)的管理与指导工作;负责教育事业发展项目申报与审核工作,并组织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审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办学校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初中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及初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城区中小学划片入学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加挂民办教育办公室牌子)。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承担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德育工作;参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结构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承担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指导工作;指导全市民办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民办学校(含幼儿园)及教育机构的评估、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 (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指导全市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负责全市性及组团参加全市、全省、全国性学生体育比赛、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指导高中阶段的军事训练工作。 (七)学前教育股。负责拟定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学前教育质量标准和工作基本要求;加强全市学前教育的科学管理,提高幼儿保育、教育质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负责对全市各类型园所进行业务指导、业务考核工作;协助做好学前教育机构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学前教育有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工作。 (八)教育督导办公室。根据国家、省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本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