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目录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18451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
名       称: 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目录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单位全称 | 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 | 规范简称 | 发展和改革局 |
加挂牌子 | 市粮食局 | 单位性质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6个 |
主要职责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负责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市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举措。组织开展并承担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市级经济政策,承担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职责。调节全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拟订和管理相关商品、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参与市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措施的拟订和贯彻实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承担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全市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市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并推动实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落实鼓励民间投资各项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市级相关区域规划,推进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和咸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协调区域合作。组织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 (八)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全市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参与拟订推进全市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措施。推进实施并落实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承担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务,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措施。牵头开展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关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推进实施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配合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咸宁市有关区域合作发展、国内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对外横向经济联合,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推进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负责武汉城市圈工作。 (十五)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组织粮食流通和储备等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的起草和宣传。拟订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建议。承担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制订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粮食储粮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制订粮食质量监督检测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分析价格形势,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和监管建议。指导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和价格认定工作。 (十七)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配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并提出相关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能源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全市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筹措、调配和应急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进全市能源市场建设。研究提出能源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承担全市能源发展的对外合作。 (十八)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赤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指挥部和专项举措指挥部、赤壁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及金融服务创新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指挥部、市“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赤壁市通用航空机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的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的发挥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市级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检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2.与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市级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有关物资的收储、轮换。 (2)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申报粮食、棉花、煤炭及出口计划。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 3.与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 | ||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机关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监测、政务督办、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目标责任制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负责管理专项经费。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和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市“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市“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析研究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承担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指标任务,提出宏观调控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全市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全市经济信息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新闻宣传、政务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和近期调控目标。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跨市的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市级专项规划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咸宁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及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形势,协调解决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综合政策建议,按权限核准、备案、审核转报工业项目,负责工业方面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对接国家相关产业基金,协同组织实施市内相关产业基金。强化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改革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水利、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 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市财政性建设投资。推进落实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牵头指导和协调全市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按权限参与核准或备案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国际合作工作。统筹推进全市长江经济带建设和相关工作,负责全市长江经济带建设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对外协调、融资融智、信息编报等工作,参与重大涉外事项的政策协调。按权限参与审核外商投资重大工业项目,审核境外投资重大工业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外贸发展战略,监测分析外贸市场运行态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核准或审核能源境外重大投资项目。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负责起草全市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制定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研究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负责全市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的筹措、调配和应急管理。研究提出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储备体系建设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全市能源市场建设。研究提出能源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承担全市能源发展的对外合作。 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衔接平衡全市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及专项资金计划。拟订全市有关国防交通布局,拟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物资储备计划。综合分析交通基础设置发展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的有关建议。提出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财贸发展战略,监测分析财贸市场运行态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研究分析全市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组织和监管上市企业(公司)债券。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建设、制度标准拟订与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非金融类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负责全市信用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和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研判服务业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拟订服务业集聚区、产业带的政策措施。 综合分析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拟订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编制实施医疗卫生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核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项目,并参与拟订医疗卫生发展政策,牵头拟订全市健康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 拟订并组织实施石油、天然气开发及管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衔接油气市场供需平衡,承担油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投资股(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承担组织落实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任务,承担组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指标任务,负责重大项目调度和管理,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项目按建设程序开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修订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提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投资方向和安排意见,编制下达本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核市直有关部门基本建设项目,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重大问题。统筹协调PPP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PPP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可研、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的审批;负责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审核报请国家、省审批及核准的建设项目;核准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 (五)价格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承担价格综合管理工作。监测预测预警重要商品价格变动,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的预期调控目标,研究提出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市场,保持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基本稳定的政策建议。分析、编制、发布价格信息,引导市场预期。在法定权限内拟订和管理相关商品、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研究拟订价格、收费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落实物价补贴联动机制等价格改革配套机制。组织对农产品、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承担市级政府管理的价格听证工作。 (六)粮食储备股。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拟订全市粮油产业和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全行业粮油产业发展的具体业务工作,拟订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粮油工业科技推广和交流合作;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和“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粮食产业化,一二三产业深入融合发展;指导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节粮爱粮宣传活动。监督检查全市粮食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及各类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依法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各类粮食库存检查。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地方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粮食供求平衡调查、市场监测和预警分析工作;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购销政策实施;协调落实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监管地方储备粮轮换风险准备金;协调粮食收购资金的筹措和供应,参与粮食信贷资金监管;审核粮食收购库点资格。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监管;负责全市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市粮食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承担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