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机构名称:赤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负责人姓名:龙晓达
机构地址:赤壁市生态新城富康路赤壁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机构电话:0715-5330376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机构职能:
(一)承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农产品、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化妆品、商务相关产品、水质和工业产(商)品及其他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任务和仲裁检验(定),并提供相关分析报告;承担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技术评审)工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实施产品质量把全部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信息服务。
(二)依法受理相关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委托检验。
(三)利用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为生产企业产品研发、制定企业和地方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实验验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提供技术指导、知识培训、业务咨询服务,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整体提升,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编制、修订及其实验验证工作;开展产品检测方法、技术规程、质量及技术标准等科研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有关职责分工。
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直职能部门负责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编制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计划(含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相关内容)和所需经费预算、抽样送检(或委托抽样)、接收样品检验检测报告及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等工作;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业务部门为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争取检验业务、项目建设、政策性资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2.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根据年度检验检测工作计划开展委托抽样、接收样品、样品检验检测、按照“谁委托、谁送样、报送谁”的原则发送检验检测报告、按规定程序要求填报检验检测系统数据、年度检验检测结果分析报告等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年度计划的产品抽样、购买样品、检验检测、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试剂耗材购置和人员培训等经费保障工作。
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订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技术审评)方案、通知;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根据自身职能按照方案通知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服务和检查督办;制修订中心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政务及领导批示情况的督办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中心技术保障的组织协调。承担中心文秘、党建、政务公开、目标考核、检测信息、档案管理、安全保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财务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群团组织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物资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与运行等相关工作;负责信息网络系统;检验管理系统的建设规划、组织开发、运行维护及协调管理;负责有关实验安全的综合管理、监督和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建议、提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检验检测业务股。负责督促检验检测计划的实施和业务技术协调、指导工作;负责检验检测工作标准、方法更新及相关信息的搜集、管理、宣贯工作;监督执行检验检测工作标准、方法、技术规范,按规定要求填报检验检测信息系统数据等工作;负责检验报告统一对外发送、归档管理等工作;负责各类报表上报和产品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工作;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与交流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技术质量管理股。负责督促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运行、控制保持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受控文件的宣贯、改进、转版、废止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实验室内、外审与资质认定及检测结果质量保证工作;负责量值溯源、质量分类监管、质量目标考核工作;监督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标准》及其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年度能力验证、期间检查和质量监督等工作;负责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日常管理维护、期间核查、校准检定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检验检测质量分析报告;负责受理、督办客户申投诉处理等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