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司法局
机构名称:赤壁市司法局
负责人姓名:刘勇明
机构地址:赤壁市砂子岭路55号
机构电话:0715-5882571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机构职能:
(一)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办检查。
(二)承担统筹规划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市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清理、编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和修改意见。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和有关解释工作。承办市政府各部门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全市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七)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市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和委派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承担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财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加挂市委法治办秘书股牌子)
负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全市开展法治实践主题教育活动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深化全市法治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媒体法治宣传编撰工作;负责局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办公室(应急指挥股)
负责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督查、统计、信息、调研、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政治处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负责干部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政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老干部等工作。
(四)行政执法监督股(加挂行政复议应诉股牌子)
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清理、审查、确认、公告;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研究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
承办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民事诉讼的应诉;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中的矛盾和争议;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
(五)政策法规股
负责市直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修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文件的审核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办乡镇和市直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工作;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的行政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草案。
负责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市政府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的审查工作;办理涉及市政府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案件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指导各乡镇和市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各行业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负责全市律师执照年度备案和律师执业申请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初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全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人民监督员、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和委派工作。
(八)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股(对外使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牌子)
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工作。
直属机构
赤壁市公证处(副科级机构)。
市司法局直属行政机构。负责证明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法律行为,证明有关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确认它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办理国内和海外及港、澳、台公证事务。
联系电话:0715-5330260
地址:赤壁市东风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派出机构
设置14个派出机构:蒲圻、赤马港、陆水湖、中伙、官塘、神山、车埠、赤壁、柳山、黄盖湖、余家桥、茶庵、新店、赵李桥14个司法所。基层司法所主要职责:负责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