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审计局
机构名称:赤壁市审计局
负责人姓名:张斌
机构地址:赤壁大道696号306办公室
机构电话:0715-536586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5月1日至9月30日)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我市审计、财经方面的文件;制定我市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市审计业务工作,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或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1、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事业单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的财务收支;
3、镇、办、场、乡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市政府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审计部门进行的审计。
(三)向市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有关建议。
(四)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办、场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五)组织实施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规定,对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的规定,对市属国有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经济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审计工作。通过内部审计协会,对内部审计进行行业管理;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全市审计专业培训。
(十)承办上级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委审计办秘书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书、机要保密、档案、机关财务、信访、会务和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组织指导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统计、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承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规审理股(内部审计监督指导股、整改督察股)。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组织实施审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审计法治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综合协调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情况报告。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财政金融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组织、授权,审计在赤的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审计地方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审计在本市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捐赠项目的财务收支;提供在赤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援助、贷款项目的审计公证报告。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审计信息化建设和“金审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组织审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乡镇(办)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农业农村与经贸审计股。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建设运营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经济责任审计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负责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统计、汇总及综合分析。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