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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二次赤壁市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通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0-16056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布机构: 赤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名       称: 2020年第二次赤壁市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咸宁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的要求,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二次全市政务新媒体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5月25日至6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办批次对全省正在运行的2682家政务新媒体中的840家进行抽查,其中赤壁市沧湖生态农业开发区、赤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赤壁市官塘驿镇人民政府、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的政务新媒体更新信息不及时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并要求即时整改。

4月28日和6月22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批对全市正在运行的74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抽查,抽查发现51个政务新媒体没有通过全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进行分级备案、集约整合,45个政务新媒体连续两周未更新。并于6月9日召开的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上,重点针对4月28日清查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求作出整改措施,并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开展作了具体要求。

“赤壁巾帼”、“健康赤壁”、“赤壁教育信息”、“漫游赤壁”、“赤壁农村财政”、“法治赤壁”、“清风赤壁”、“信步中伙”等政务新媒体运行良好,发布各类信息及时,在传播党和政府声音、进行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主办单位存在主体责任意识较弱,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机制不全,导致政务新媒体更新频率较慢,更有个别政务新媒体创办后,就未再更新信息。

(二)分级备案不主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2019年9月20日对各单位发文《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市政务新媒体都必须进行分级备案工作,但部分主办单位在收文后,未能按文件要求进行报送备案信息,还有少数主办单位没有进行自查就直接报送无政务新媒体的备案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推进分级备案。全市使用政务新媒体的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以下简称主办单位)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帐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必须通过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资料的方式进行备案。所有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和注销,均须通过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资料的方式,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向上级管理平台提交办理。

(二)及时更新动态。各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根据网络传播规律,不断提升内容质量,优化办事服务,强化政民互动,有力提升政务新媒体权威性、服务性、互动性,对连续两周未更新的政务新媒体一律通报批评,并将结果报告市政府督查室纳入年终工作目标任务考核。

(三)抓好整改落实。对本次通报的问题,各主办单位要抓紧时间落实整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情况再次进行抽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

请各主办单位对照《2020年6月22日政务新媒体抽查问题清单》迅速整改,并做好复核自查工作,有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请于7月7日将整改完成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分别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卢维;联系电话:5330205;报送邮箱:xxgkbgs@chibi.gov.cn)。

附件:2020年6月22日政务新媒体抽查问题清单


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赤壁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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