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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05877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赤壁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市直各有关单位:

《赤壁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赤壁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赤壁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更好服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下简称双随机抽查)的决策部署,扎实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据《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赤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 (2024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

一、扎实推动检查计划落地落实。各部门要切实将双随机抽查工作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举措,周密安排部 署,严格执行年度检查计划,狠抓任务落地落实,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科学化水平。对各相关部门纳入本抽查计划的监管行为,原则上不得随意删减,确需调整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需通过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示。

二、切实做好抽查检查统筹安排。各部门对于本单位新增的抽查检查事项,要与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政数局)检查事项一致,并在双随机平台进行映射。要充分发挥双随机监管作用,有效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监管方式创新,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实施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方式,积极推动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综合一次查”“一业一查”等监管模式。

三、有序推进抽查检查规范实施。本抽查计划应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内实施,不得在平台外操作。各部门要持续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一单两库”,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不必要的干扰。要按照新出台的省级地方标准《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任务发起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创建部门联合双随机计划时,务必应用信用风险等级分类,并主动联系配合部门认真研究检查内容,形成检查合力,杜绝抽查检查工作流程不统一、监管要求不明确、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

四、着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运用。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抽查任务发起部门在实施联合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数据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工作,在处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要强化部门间抽查检查结果互认,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自觉性。

五、不断完善业务指导通报机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本地区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应对本部门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做到“一专多能”,满足监管需要。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对照2024年部门联合双随机计划表,通报用信用风险等级、部门联合占比、抽查事项映射、抽查事项覆盖率、各部门计划完成等情况。对于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直单位,将推荐为湖北省2024部门联合双随机先进单位或个人。

各部门在执行本计划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洁;联系电话:0715-5350706;邮箱:406950528@qq.com。

附件:赤壁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

赤壁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联合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发起 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 比例

抽查频次及实施时间

监管事项

1

工程咨询单位联合抽查

1.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信息一致性及其他情况检查

工程咨询单位

发改 部门

住建部门

1%—3%

1次/年,4月

一般监管事项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检查

2

学校办学情况联合抽查

3.学校招生、办学、收费等情况的检查

各类学校

教育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5%

1次/年,9月(秋季开学)

一般监管事项

3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合抽查

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学校食堂

市场监管部门

教育部门

20%

2次/年,5月-6月(中高考节点)、秋季开学前

重点监管事项

4

影剧院、录像厅  室) 、游艺厅 (室) 、舞厅、音乐厅经营行为及卫生情况联合抽查

5.游艺厅 (室) 、舞厅、音乐厅取得、 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游艺厅 (室) 、舞厅、音乐厅

文旅 部门

卫健部门、公安部门、消防救援 部门

5%

1次/年,3月

一般监管事项

6.影剧院、录像厅(室)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影剧院、录像厅(室) 、游艺厅(室) 、舞厅、音乐厅

5

宾馆、旅店经营行为联合抽查

7.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各类宾馆、 旅店

公安 部门

住建部门、卫健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6%

1次/年,4月

重点监管事项

8.宾馆、旅店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9.宾馆、旅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检查

10.宾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11.宾馆、旅店消防情况的检查

12.宾馆、旅店明码标价的检查

6

企业年度报告联合抽查

13.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各类企业年报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

人社部门、税务部门

不低于5%

1次/年,7月

一般监管事项

7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联合抽查

14.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情况的检查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40%

1次/年,4月

一般监管事项

8

车用油品质量联合抽查

15.重点区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查监测

加油站

市场监管部门

商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3%

1次/年,5月-8月

重点监管事项

9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联合抽查

16.机动车排放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从事机动车排放检验监测的单位

市场监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20%

1次/年,3月-5月

一般监管事项

10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联合抽查

17.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公安 部门

人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70%

1次/年,7月-8月

重点监管事项

18.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11

爆破作业单位联合抽查

19.民用爆破物仓储情况的检查

爆破作业单位

公安 部门

科信部门、气象部门、市场监管 部门

50%

1次/年,4月

重点监管事项

20.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情况的检查

21.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的检查

12

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2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交通运  输部门

公安部门、税务部门

不低于50%

1次/年,5月

一般监管事项

13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联合抽查

23.农药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者、 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农业农村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2%

1次/年,3月-5月

重点监管事项

24.肥料监督检查

肥料生产经营者

25.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

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

26.种子监督检查

种子生产经营者

27.兽药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

28.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14

种畜禽质量、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联合抽查

29.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

农业农村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2%

1次/年,7月

重点监管事项

30.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 企业、社会组织、个人

15

消防产品联合抽查

31.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检查

使用领域消防产品

消防救援部门

住建部门

10%

1次/年,3月-5月

一般监管事项

16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联合抽查

32.工业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各类工业企业

应急管理部门

科信部门

1%-2%

1次/年,3月-6月

一般监管事项

33.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落实等情况的检查

17

工业企业职业健康联合抽查

34.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各类工业企业

卫健 部门

人社部门

5%

1次/年,5月

一般监管事项

1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联合抽查

3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文旅 部门

公安部门、税务部门

10%

1次/年,7月

一般监管事项

19

艺术品经营单位联合抽查

36.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文旅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50%

1次/年,3月

一般监管事项

20

旅行社行业监管联合抽查

37.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旅行社经营主体

文旅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0%

1次/年,4月

一般监管事项

38.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21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业务联合抽查

39.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文旅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0%

1次/年,7月-8月

一般监管事项

40.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22

汽车市场监管联合抽查

41.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商务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2%

1次/年,5月

一般监管事项

42.二手车市场监管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23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联合抽查

4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商务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2%

1次/年,4月

重点监管事项

24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联合抽查

44.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房地产开发、 物业、中介、 估价、租赁等房地产从业单位

住建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0%

1次/年,3月-10月

一般监管事项

45.房地产行业网签备案价及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

房地产开发、 物业、中介、 估价、租赁等房地产从业单位



25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联合抽查

46.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住建 部门

人社部门、消防救援部门

10%

1次/年,3月-10月

一般监管事项

47.建筑市场竣工验收及消防情况的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26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联合抽查

48.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住建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

50%

1次/年,3月-10月

重点监管事项

49.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27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联合抽查

5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生态环境部门

住建

10%

1次/年,4月

一般监管事项

28

税务重点行业联合抽查

51.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

税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0%

1次/年,5月

重点监管事项

29

劳动用工监管联合抽查

52.各类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 、建筑施工项目(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人社部门

住建部门

0.5%

1次/年,6月

一般监管事项

30

劳务派遣用工联合抽查

53.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劳务派遣相关单位

人社部门

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

0.5%

1次/年,7月

一般监管事项

31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联合抽查

54.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统计“四上”企业

统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

1次/年,4月-8月

重点监管事项

32

依法招标投标行为联合抽查

55.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检查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发改部门、住建部门、交通运输 部门

10%

1次/年,4月-8月

一般监管事项

33

游泳场馆经营行为联合抽查

56.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游泳场馆

文旅 部门

卫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30%

1次/年,6月-8月

一般监管事项

34

典当行监督联合抽查

57.典当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

典当行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50%

1次/年,5月

一般监管事项

58.典当企业法人股东存续情况的检查

59.对典当行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发放信用贷款行为的行政检查

60.典当行对绝当物品处理情况的行政检查,典当企业息费收取情况的检查

61.典当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情况的检查

35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抽查

62.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教育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

5%

1次/年,4月-8月

一般监管事项

63.广告发布及收费行为检查

64.落实消防安全情况的检查

36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抽查

65.非学科类(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监督检查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文旅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科信部门

5%

1次/年,4月-8月

一般监管事项

66.广告发布及收费行为检查

67.落实消防安全情况的检查

68.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

37

物业管理活动联合抽查

69.对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

住建

部门

消防救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5%

1次/年,3月-10月

一般监管事项

38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联合抽查

70.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汽车维修企业

交通运输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

5%

2次/年,4月-10月

一般监管事项

39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联合抽查

71.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检查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交通运输部门

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100%

1次/年,5月

一般监管事项

40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抽查

72.烟花爆竹质量安全及储存场所、销售场所安防情况检查

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场所

市场监管部门

公安部门

2%

1次/年,1月

重点监管事项

41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联合抽查

73.对遵守人力资源服务法律法规情况检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经许可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机构和个人、用人单位

人社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5%

1次/年,根据省厅统一安排

重点监管事项

42

A级旅游景区安全生产联合抽查

74.检查A级旅游景区设施和服务质量及安全生产情况

A级旅游景区

文旅 部门

消防救援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50%

2次/年,4月-10月(劳动节、国庆节前)

一般监管事项

43

养老机构联合抽查

75.养老机构的运营资质、设施、服务、 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养老机构

民政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

10%

1次/年,4月

一般监管事项

44

社会组织联合抽查

76.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执行规章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社会团体组织机构

民政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0%

1次/年,4月

一般监管事项

45

殡葬服务单位联合抽查

77.殡葬服务单位 (经营性、公益性公墓) 建设经营情况检查

殡葬服务单位(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墓)

民政

部门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市场监管 部门

100%

1次/年,3月

一般监管事项

46

代理记账机构联合抽查

78.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监督检查

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

财政

部门

税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50%

1次/年,7月

一般监管事项

4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合抽查

79.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检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财政

部门

大数据局

25%

1次/年,根据省厅统一安排

一般监管事项

48

政府采购预算单位联合抽查

80.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预算单位

财政

部门

大数据局

10%

1次/年,8月

一般监管事项

49

法律服务机构联合抽查

81.法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

司法

部门

税务部门

30%

1次/年,5月

一般监管事项

50

涉野生动植物交易场所、自然保护地联合抽查

82.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监督检查

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各类自然保护地

林业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0%

1次/年,4月

一般监管事项

51

烟草制品零售联合抽查

83.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检查

烟草制品零售单位

烟草专卖管理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5%

12次/年,全年

一般监管事项

52

出版物市场联合抽查

84.销售出版物行为及出版物内容的检查

销售出版物经营主体

新闻出版部门

文旅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10%

1次/年,4月

重点监管事项

53

印刷经营活动联合抽查

85.印刷经营行为检查

从事印刷经营主体

新闻出版部门

文旅部门、公安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10%

1次/年,9月

重点监管事项

54

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联合抽查

86.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检查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医保 部门

卫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10%

1次/年,5月

重点监管事项

55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联合抽查

87.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检查

备案登记的电商平台经营者

市场监管部门

公安部门

10%

1次/年,4月

一般监管事项

56

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抽查

88.河道采砂综合整治专项检查

河道砂石采、经营主体

水利和湖泊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10%

1次/年,6月

一般监管事项

57

刻章行业相关单位监管

89.刻章行业相关单位监管

刻章行业相关单位

公安 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0%

1次/年,5月

一般监管事项

58

电影放映活动联合抽查

90.对电影放映活动的行政检查

电影放映活动单位

新闻出版部门

文旅部门、公安部门、消防救援部门

10%

2次/年,3月-10月

重点监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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