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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1988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赤壁市审计局

名       称: 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19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的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将审计整改工作列入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程,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逐一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全面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从制度层面加以规范,避免问题屡查屡犯。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加强了对各部门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力推进了审计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从总的情况看,大多数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较为明显。《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应整改的问题170个,截止12月底,已整改到位156个,正在整改的14个,整改到位率91.76%,收缴资金或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问题资金47025.57万元,完善制度36项,相关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人次、提醒谈话12人次。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收回的存量资金未及时使用33200.29万元的问题。

1、关于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4755.21万元。一是未及时收回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结存的3556.36万元,市财政局已将总预算会计与非税收入专户会计账务相互调整,调入存量资金;二是财政专户2015至2017年移民资金结存1048.75万元,市水利和湖泊局已支付590.64万元,预留工程质保金100.31万元,已报市政府批复同意安排项目资金101万元,组织验收待支付资金219万元,余下资金37.80万元将整合使用;三是市财政局总预算会计账“其他应付款”账户结存2个单位(项目)2017年及以前年度资金150.1万元,已经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2、关于收回的存量资金未及时使用28445.08万元。2020年,市财政局已将上述存量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使用。

(二)关于少计预算收入11144.15万元的问题。

市财政局未及时缴入国库的7项非税收入11008.46万元,截止2020年12月11日已缴库10458.46万元,剩余550万元将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科目入库;市检察院历年暂扣款135.69万元已于2020年11月缴库。

(三)关于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7000万元的问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6月3日向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送达《出让金催缴通知单》,6月12日下达《关于催缴土地出让金行政处理决定》,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收催缴书后,未履行该行政处理决定。7月1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向市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同时提交诉讼保全申请书。目前该地块处于查封状态。

(四)关于部门单位超范围使用政府性基金1373.51万元的问题。

相关部门单位已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向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正常渠道解决经费问题。同时建章立制,补齐制度短板,切实堵塞制度漏洞,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高效运行。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主要是16个部门单位挪用项目资金用于公用经费343.52万元,其中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福利322.73万元,其他费用20.79万元(主要是支付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招待费和办公费等);1个部门单位资金使用不对称67.30万元;2个部门单位将专项资金转入工会账户2.57万元。

相关部门单位完善、出台规范性制度文件13份,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9人次。今后将加强预算支出的管理,规范资金用途,严格预算项目调整,加快内控体系建设,确保专款专用。如市科信局完善5项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规范支出;市公安局组织了审计整改暨财务管理培训会,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收支管理;市司法局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将转入工会的项目资金退回原账户,今后规范资金使用。

(二)关于部分单位执行财经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主要是3个部门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或未在协议供货商采购24.47万元;6个部门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50.13万元;11个部门单位违规支出20.09万元;2个部门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未分离8万元;2个部门单位应缴未缴财政非税收入190.37万元。

相关部门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出台规范性制度文件12份,要求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执行各类物品或项目采购程序;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加快推进公务卡结算;严格执行收支脱钩、收缴分离制度。如市民政局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支出透明度,对不在政府采购定点协议供应商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神山镇政府为所有新录取的公务员办理公务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赵李桥镇与陆水湖办事处清退加值班费0.9万元;市交通局制定《赤壁市交通运输局罚缴分离制度》,督促交通系统所属单位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罚缴分离制度;市官塘林场开通使用零余额账户,停用实有资金账户,并将其账户上的余额分别缴入国库和非税收入专户。

(三)关于部分单位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的问题。主要是2019年8个部门单位12个预算项目执行率低于50%,涉及预算指标金额4965.52万元。

相关部门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严格项目预算编制,加快项目推进,提高项目执行率,出台规范性制度文件6份。如新店镇政府、市科信局、市残联、市档案馆等部门单位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整改到位。

(四)关于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主要是3个部门单位184.57万元挂往来账3年以上未清理;7个部门单位账务处理差错554笔;11个部门单位少记固定资产56.72万元;3个部门单位漏记无形资产2.37万元。

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往来款项清理,对历史原因遗留的往来款项进行逐笔清理;同时对财务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避免再次出现账务处理错误、漏记固定资产等问题。如柳山湖镇政府清理往来款并上缴非税收入8.69万元;赤马港办事处已对账务处理错误的凭证进行调账处理,并加强财务人员技能培训;蒲圻办事处已补记固定资产21.46万元;市交通局已补记无形资产1.08万元。

另外审计还发现部分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精准、超预算列支奖金和办公费、公务接待费不规范、少记收入、违规报销费用、结算资金未直接支付给供货商等方面的问题。相关部门单位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预判和精准预测,对不合规的票据不予报销,严格执行国库支付管理制度。如赤壁镇对少记收入予以补记,同时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升财务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了《赤壁镇机关管理制度》;市民政局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支出透明度。

三、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未直接支付到供货商,涉及金额81.76万元的问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物资采购开通绿色通道后,已规范采购物资资金支付流程及手续

2、关于防疫物资发放手续不规范,入账附件要素不全,无接收签领手续等,涉及金额2.78万元的问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责令官塘驿镇政府、中伙铺镇政府进行了整改,已补齐相关手续与物资发放附件。

3、关于不合规票据入账,涉及金额975.52万元的问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责令市商发集团进行了整改,已督促各相关供货商补开药品物资等80笔采购发票975.52万元。

(二)工伤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应退未退工伤保险费308.12万元的问题。因相关建筑工程项目完工后人员已解散等原因无法退还,市人社局已将工伤保险费308.12万元全部转入市财政局财政专户暂存,以便逐步退还,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2、关于财政部门与医保部门工伤保险基金余额不相符的问题。市医保局组织社会审计机构进行清理核对,已找出余额不相符的原因,同时与市财政局建立对账管理制度,每月定期与财政部门进行对账核算,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三)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方面。

1)关于神山镇莲塘村虚报光伏收益支出,套取扶贫资金1.05万元的问题。神山镇政府已追回被套取的1.05万元资金,并责令莲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某某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2)关于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等6个部门单位14.47万元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支出的问题。土地储备中心已要求劳务公司将1.38万元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并列入精准扶贫经费中;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等5个部门单位已进行账务调整。

3)关于因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非贫困人员6人违规享受政策,涉及金额0.36万元的问题。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已进行整改,一是立即停发相关补助,追缴违规补助资金0.36万元;二是完善信息台账,做到信息准确、对象精准;三是加强信息数据动态管理,确保应进则进、应退则退。

4)关于官塘驿镇芳秀畈村将10万元“一事一议”扶贫资金用于村级办公场所附属设施建设的问题。官塘驿镇纪委对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进行了谈话提醒,同时要求凡驻村单位支持帮扶资金必须进行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申报的监管,对不符合使用范围的项目不予立项。

2、关于部分项目效益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关于扶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有3个项目未按期完工的问题。车埠镇肖桥村组级公路硬化项目、神山镇凤凰村养老院项目已竣工验收,赵李桥镇伴旗山村六组新建猕猴桃基地项目除部分质保金及苗木整改金,其余项目资金已支付完成。

2)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交钥匙工程”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市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组织平台公司对新店镇、赵李桥镇等10个易地扶贫安置点厨房、卫生间进行刷白,配备厨房灶台,保障搬迁贫困户长期居住的基本需要。

3)关于赤壁镇太平口村香菇基地预期效益不明显,没有产生预期效果的问题。赤壁镇政府落实问责机制,对原驻村工作队长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实际情况终止香菇基地项目,及时止损;制定相关措施规范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和高效使用。

四、绩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殖放流方面。主要存在部分放流鱼苗未经检测、鱼苗数量及圈养的鱼苗生长成活情况记录不完整、合同签订及政府采购监管不够规范等问题。

陆管委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改要求。一是向市政府申请增殖放流资金计划,获批后将组织相关政府采购;二是制定《陆水湖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增殖放流实施流程和监管,确保有资质供应商提供放流苗种,将定期检查和记录苗种培育情况,并完善放流检验检疫手续。

(二)漂浮物打捞方面。主要存在漂浮物打捞速度过慢、垃圾清理与转运不及时、打捞的死猪死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

陆管委针对此类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工作,采取多种措施解决上述问题。一是完善了《陆水湖漂浮物打捞及处理考核办法》,强化常态化管理,明确漂浮物打捞工作职责,细化死禽畜类无害化处理程序;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投入80万元在芳世湾新建一套拦截装置,投入282.88万元购置一台新型大功率清漂船;三是进一步提高转运频率,协调华新水泥厂加快湿度较大漂浮物处理速度,保障垃圾清理与转运速度。

(三)水源地保护方面。

1、关于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级保护区及其他保护区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未进入污水处理管网,污水净化池管护不到位。陆管委已请示市政府安排资金40余万元,开工建设锁石岭社区污水收集管网,对锁石岭社区355户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并入城市污水管网,并安排专人对污水净化池进行定期管护。

2、关于一级保护区管护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级保护区内仍有渔船停放、区域封闭不严格等。陆管委已协同多部门进行整改,一是同锁石岭社区居委会一同开展了政策宣传,联合海事部门清出了一级保护区内停靠的渔船;二是购置无人机1台,已专门请示市政府,拟会同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组建一支16人护渔员队伍,完善人防+技防工作机制,实行24小时监管;三是向市水务集团发送工作督办函,要求其立即对一级保护区进行封闭,目前水务集团已对多处未上锁的防护门上锁,多处未封闭地段进行防护网安装。

3、关于取水点核心保护区,因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有一户居民尚未搬迁的问题。陆管委正协同住建局努力与该居民协商搬迁事宜,目前该住户已有动迁意向。

4、关于其他保护区工程变更不合理,导致部分污水收集不到位,影响项目成效的问题。今后市水利和湖泊局将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细化项目设计,严格执行工程设计变更要求,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1、关于保护区域内牲畜养殖取缔不到位的问题。2018年1月30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关于变更山里人合作社强制执行的联合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陆管委、法院、公安局、工商局、畜牧局、城管局、湿地公园管理处、陆水湖办事处、环保局。会议指出:该养殖场可作为中转站,在不扩大规模、不延长承包时间、品种不改变的情况下,暂缓执行“停止养殖”的法院裁决意见。

2、关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边餐馆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整改专班,限期整改落实。一是对经营业主魏再次宣传了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陆水湖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政策;二是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三是对当事人魏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进行了立案查处,本案正在依法定程序查处中。

3、关于部分湿地保护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护林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水利和湖泊局就已责令项目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果树种植基地进行除草补植,加大建后管护,目前已整改完工。

五、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水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赵李桥镇羊楼司村1组村民杨佑发的水洗石硝项目产生的废水未进行环保处理直接排放,柳山湖镇污水处理厂未按期竣工运行。

赵李桥镇已组织专班,对杨佑发洗砂厂进行拆除。柳山湖镇污水处理厂已于2020年5月通过了竣工验收,并修建一级A排放标准的排污口,目前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

(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赵李桥镇万盛工艺品厂、华华通钙粉厂2家企业已投产未办理环境影响相关手续,赵李桥镇蓼坪工业园内景熠矿业有限公司、晟宇钙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未按环评报告要求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设施不达标,赵李桥镇赵李桥村四组1家“散乱污”制砂厂无照经营,柳山湖镇柳山村洗砂厂直排洗砂污泥。

赵李桥镇已进行整改,其中万盛工艺品厂已按要求将喷漆工序拆除并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市环保局已对华通钙粉厂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现该厂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办理了环评相关手续;赵李桥镇景熠矿业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其中三家企业已经按照环保要求建设危废储存间,剩余一家已按环保要求对石料进行覆盖;目前,已将赵李桥镇所有违规洗砂、制砂企业关停。柳山湖镇已组织人员对洗砂厂进行检查,按要求责令柳山村洗砂厂关停,并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关于国土资源保护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赵李桥镇百花岭村三组修路临时用地未按协议进行平整复垦16666.75平方米,柳山湖镇宇汇供销水产生态产业园新建钢结构厂房占用耕地2920.68平方米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

赵李桥镇政府已联合镇自然资源与规划所督促相关人员恢复土地原有状态,并于2019年下半年栽种了油菜。柳山湖镇已于2018年12月向市人民政府呈报“支持经济发展,将该地块调整为建设用地”的申请,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规划调整已于2020年8月报送湖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审批,用地指标申请报告于2020年10月30日呈报市人民政府,后续进度该镇将及时跟进。

(四)关于林业资源保护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柳山湖镇柳山村委会建设的养殖厂非法占用林地1498.67平方米。柳山湖镇因当事人已去世,无法对其追责处理,并且该地块上的建筑物在《赤壁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制定实施前已建成,目前正在调整该地块土地类型。

六、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三国美食文化公园”陆水湖餐饮经营户安置房(九区)项目非法侵占土地921.57平方米的问题。2019年12月此事项已移送至中共赤壁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赤马港办事处纪检部门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目前占用土地上的临时建筑已全部拆除。

(二)关于以电代燃料海洞水电站工程超付工程款5.85万元的问题。水利和湖泊局已组织收回超付工程款5.85万元,同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行为,确保今后严格按照工程价款支付。

(三)关于市泉口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设计未按规定招标,涉及金额100万元,工程项目监理未实行政府采购金额40万元的问题。市水利和湖泊局高度重视此问题,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出台《赤壁市水利和湖泊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执行该制度;二是加强教育,水利和湖泊局纪检工作组对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提高相关人员对政府采购的认识,确保整改教育效果。

(四)关于市金鸡山公园(一、二期)景观工程、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套道路(羊楼司—羊楼洞)工程等两个项目结算超合同金额共计1053.29万元的问题。城发集团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压实管理人员责任。涉及增加工程量和现场签证时,将严格按照赤政办发[2016]12号文件的基本程序执行,超合同金额的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往后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五)关于市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配套道路(羊楼司—羊楼洞)工程等8个项目未按规定独立核算的问题。城发集团将认真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建立项目独立的经营核算台账和财务核算台账,加强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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