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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审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 11346509/2019-1886615 文       号 :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赤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赤壁市审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范围

抽查标准

抽查比例

抽查频率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111

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  第二十条 审计法第二十二条所称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审计机关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对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审计局

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

1.项目所有的审批和征地手续完成。
2.项目验收完成。包括各类工程质量验收、环保验收等,且资料齐全。
3.单项工程结算完成。
4.资金足额到位,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5.交付使用资产,分配、分摊完成。
6.竣工决算编制完毕。

10%

1次/年

审计

1.项目建设程序审计;2. 项目建设管理审计;3. 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的审计;4.建设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审计;5.项目建设成本审计;6.建设项目其他事项审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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