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搜索:

对赤壁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32860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名       称: 对赤壁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吴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为“洪山烈士纪念碑”完善配套项目支持我乡利用红色资源,发展旅游事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第二条“烈士纪念设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纪念缅怀英烈专门修建的烈士陵园、烈士墓、烈士骨灰堂、烈士英名墙、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纪念广场等设施”。第二章第七条“未确定保护级别的烈士纪念设施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进行保护管理或者委托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进行保护管理”。2019年6月,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市政报告《关于要求建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长效管理保护机制的请示》中明确“对全市未入等级的8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明确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保护”。赤壁市洪山烈士陵园(洪山红色教育基地)由余家桥乡人民政府负责保护管理。

二、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赤壁市洪山烈士陵园属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洪山烈士纪念碑”位于赤壁市洪山烈士陵园内,2024年3月,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对陵园内包括“洪山烈士纪念碑”在内的纪念设施进行了维修更新。

三、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84号提案中“要求立项修一处小停车场停车”。因停车场不属于烈士纪念设施,也不属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故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法进行立项申请。

四、洪山烈士陵园纪念碑的道路硬化。按照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98号提案和市交通局《对赤壁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9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关于余家桥乡冷家湖村通往洪山烈士陵园纪念碑的道路,全长约1000,已经实施路面硬化700米,经与政协提案人和会办方交通部门协商沟通,对余下300米未进行硬化的路面,由余家桥乡负责硬化施工(目前已经开始施工),资金由余家桥乡负责筹集,市交通局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部分支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给予适当支持。

赤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分享到:
./t20241212_3838746_app.shtml
./t20241212_3838746_xxgk.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