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4260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程东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小区物业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梳理物业领域信访投诉。认真梳理通过各平台反应、投诉的物业相关问题,分类统计,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针对共性问题集中研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部门,对各小区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比较熟悉。在处理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中,我局坚持密切联系各街道办、社区以及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原则,充分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更慎重的指导小区相关的物业管理工作,确保准确、及时处理小区物业管理问题。
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一是推进“红色业委会”建设,发挥小区党组织在业委会组建、选举(换届)、决策等环节的主导作用,推进符合条件的小区组建业委会。推进小区党组织书记和业委会主任“一肩挑”、党组织与业委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二是推进“红色物业”全覆盖,建立小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物业服务企业党建指导员制度,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引入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或依托居委会组织居民实行自治管理服务。
三、我局严格按照咸价费规【2018】1号《咸宁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咸政办发【2018】46号《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四、建立《赤壁市物业企业红黑榜评分细则》。我局组织成立工作专班,联合市物业协会,以半年为一周期,对各物管企业、项目的日常巡查管理落实情况逐一核查,并依据核查评定结果列入“红黑榜”。对列入“红榜”的物业企业,市住建局将对其进行通报表扬,同时报请市信用办将其列入诚信企业“红名单”,并在今后新建小区物业企业选聘时予以优先推荐。对列入“黑榜”的物业企业,我局将依法对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同时报请市信用办将其列入诚信企业“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依据物业管理及信用管理有关规定,联合相关部门对其采取吊销营业执照、清理出赤壁市场等措施。
2021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