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4255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张兴、程东林、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做好设施配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城市市政基础配套设施的关注,并提出的宝贵建议。
1、老旧小区改造是国家出台的一项惠民工程,依据国家、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及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赤壁市政府制定了《赤壁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赤政办函【2020】20号),对改造对象、改造内容、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做了明确规定,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有指导性。全市老旧小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分五年实施,逐步完善老旧小区的居民和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娱乐需求。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和提升类项目,基础类包括供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通行设施、停车设施、消防设施、安防设施、公共环境、服务设施、建筑修缮、油烟通道;提升类包括建筑品质、环境美化、功能提升、智能服务等。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招标后,改造内容都会以公示牌的形式立于小区入口处,以便业主监督。
2、2020年实施的27个老旧小区改造中都包含了监控、照明和绿化内容,有些小区栽种树苗,甚至被低层住户拔掉,原因是遮挡其光线,屡种屡拨,协调多次未果,只好栽种矮小类灌木。《实施方案》规定改造对象不包括棚户区改造、自建住房为主区域和城中村等。
3、《实施方案》中实施步骤明确:要深入老旧小区开展广泛宣传和问卷调查,有效问卷反馈2/3以上居民有改造要求的,按照先急后缓改造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申请改造;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改造申请;入户调查率和群众支持率达到100%,方可纳入改造计划…,每一个步骤都是建立在居民的意愿和参与基础上,充分注重和尊重居民的参与权。
4、分类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一是新建小区,由住建局依据行政职能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开发企业严格落实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优选实力强、诚信好、服务标准高的物业企业,切实为小区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二是无物业管理小区(含单位自管、失管小区),加强小区党支部和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到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充分征求业主意见,选择优质物业企业或引进“红色惠民物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三是自管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政策指导和工作支持,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标准。四是零散楼栋、院落小区,由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实施托管。
5、根据《赤壁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加装电梯属于提升类项目改造,有条件的小区可将其纳入改造范围。建设资金主要为业主自筹。加装电梯必须征得大部分业主的同意,并且由物业或原产权单位或社区居委会负责牵头组织出资的业主成立加装电梯自治改造委员会,负责加装电梯项目的意见征询、工程报建、资金筹措、设备采购、组织实施、日常使用管理及维护等相关工作。目前,我局已草拟《赤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并已通过审核批准,全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按实施方案具体实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