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46509/2020-2421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赤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龙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住宅小区治理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市住建局作为全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党建工作与物业管理业务工作融合在一起,扶持物业行业发展,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小区治理工作,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推进赤壁市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解决物业服务突出矛盾。一是解民忧。在物业服务管理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业主、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矛盾频发,着重反映在物业小区违章搭建、侵占公共部位、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共绿地、占用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市住建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小区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增强物业行业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工作格局。二是纾民困。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为契机,对基础配套设施年久失修、道路破损、楼体饰面破落、排水沟淤积严重、绿化缺失等直接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面貌的老旧小区,补齐、补建完善小区基础设施短板。着力解决“四不愁、五保障”(四不愁:就是不愁停车、卫生、安全管理、物业管理等;五保障:就是保障水、电、网、气、路等),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三是暖民心。以“党建领航促发展,优质服务进万家”为目标,推行小区党支部书记和业委会主任“一肩挑”,党组织与业委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在物业服务工作中的先锋作用,创新打造 “红色惠民物业”品牌,为物业管理差,物业投诉多,社会普遍反映差的小区进行有偿兜底服务。逐步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凝人心、业主代表有热心、物业企业显专心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二、分类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一是新建小区,由住建局依据行政职能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开发企业严格落实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优选实力强、诚信好、服务标准高的物业企业,切实为小区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二是无物业管理小区(含单位自管、失管小区),加强小区党支部和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到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指导下,充分征求业主意见,选择优质物业企业或引进“红色惠民物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三是自管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政策指导和工作支持,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和标准。四是零散楼栋、院落小区,由社区居委会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实施托管。根据小区划分基本情况,制定“一区一策”方案,利用公共收益和适当收费,落实“六有”(即有治安防范、有清扫保洁、有绿化养护、有物业维修、有停车管理、有垃圾分类)标准的基础性物业服务。
三、推进物业行业发展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扶持行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市场机制,制定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激励机制,支持国有平台、社区平台和社会企业成立物业发展联盟,推动物业服务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二是完善管理体系。通过履约考评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健全物业“红黑榜”制度。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分级管理。搭建物业服务招投标平台,加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和退出管理。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一方面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全力保障业主福利。另一方面对个别恶意拒缴物业费、扰乱公共秩序、私搭乱建等严重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业主依法予以打击,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媒体正面引导,大力宣传物业行业发展、实行规范化物业服务管理的意义,树立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形成浓厚的物业全覆盖舆论氛围。
2020年 9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