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赤壁市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11346509/2016-122591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物价 发布机构: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关于公布赤壁市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年08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鄂财综发〔2015〕30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综发〔2015〕39号)文件精神,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我市涉企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赤壁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4个清单(以下简称《收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收费清单》主要内容。本通知公布的涉企收费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布的清单内容主要包括收费项目、收费主体、收费标准、批准文号、制定依据等内容。
二、严格执行清单管理。各有关单位在执行中,必须严格按照《收费清单》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改变收费性质,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项目收费,必须在相关规定的标准内同企业进行协商收取。凡未列入《收费清单》的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三、《收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本清单将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今日赤壁报、赤壁网等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以前有关文件规定凡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有新变化的,按新的规定执行,市物价局将会同市财政局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继续对涉企收费进行清理,及时调整和完善清单内容,并实时更新发布。
赤壁市物价局 赤壁市财政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