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索引号 : 11346509/2015-122589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物价 发布机构: 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名       称: 水产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发布日期: 2015年07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收费项目 | 管理方式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59、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鄂价费字(1992)196号、鄂价费字(2004)243号,咸价费规[2013]19号,财税[2014]101号 | 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1)收费对象为持证在江河、湖泊(含水库)、以及沿江、沿湖滩涂等渔业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含捕捞、养殖和种植)的单位和个人。(2)对农民承包的村组塘堰及原计税农田改为精减鱼池的不得收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 |
(1)捕捞业 | ||||
西凉湖、陆水水库、黄盖湖 | 专业捕捞1300元/证.年,兼业捕捞1500元/证.年 | |||
富水、青山水库 | 专业捕捞800元/证.年,兼业捕捞1000元/证.年 | 各县市大中型水库参照执行 | ||
嘉鱼、赤壁长江段 | 专业捕捞800元/证.年,兼业捕捞1000元/证.年 | |||
咸宁市水域捕捞(虾、蚌、螺丝等)水生动物 | 专业捕捞800元/证.年,兼业捕捞1000元/证.年 | |||
收费项目 | 管理方式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咸宁市水域采集(芡实、菱角、水草等)水生植物 | 专业捕捞300元/证.年,兼业捕捞500元/证.年 | |||
长江跨界作业 | 300元/证.年 | 从汉江跨作业到长江的,参照执行,外省渔船跨界到长江段作业的按此标准执行 | ||
咸宁市其它水域捕捞作业 | 专业捕捞700元/证.年,兼业捕捞900元/证.年 | |||
(2)水产养殖、种植业 | ||||
①江河、湖泊全湖水面养殖 | 8元/亩·每年 | |||
②江河、河泊围网养殖 | ||||
A、常规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养殖 | 25元/亩·每年 | |||
B、专养特种水产品(常规鱼以外) | 45元/亩·每年 | |||
C、常规鱼和特种水产品混合养殖 | 35元/亩·每年 | |||
③网箱养殖 | 8元/m2·年 | |||
④水生经济植物种植 | 8元/亩·年 | |||
60、渔船检验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价费字(1992)452号、鄂价费字(2003)248号 | 具体见文件 | 总长12米以下的渔船自己从事捕涝的渔业船舶检验费按90%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