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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05435 文       号 :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

名       称: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卫生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各卫生健康单位、民营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赤壁市卫生健康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卫生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相关工作预案。

赤壁市卫生健康局

202425

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

卫生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序、规范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和避免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可能造成的公众健康危害的预防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卫生健康系统自身防范与应对准备工作。低温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所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相关预案执行。

二、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平急结合、常备不懈,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反应、协调联动。

三、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壁市卫生健康局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少辉 市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彭永宏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欧阳伟欣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钱 芳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瑾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饶 勇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安平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市疾控中心主任

高 彬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公共卫生总师

成 员:

祝敬华 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

皮志杰 市蒲纺医院党委书记

程新豹 市中医医院党委书记

王小龙 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

江波涛 市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党总支书记

祝军民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熊展望 市第三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 院长

陈绍云 市血吸虫病预防控制所主任

马幼明 赤马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李 城 陆水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余少伟 凤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程礼林 汪家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钱三平 官塘驿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

余碧野 赵李桥镇卫生院院长

伏 祥 神山镇卫生院院长

汪力清 车埠镇卫生院院长

姚同银 中伙铺镇卫生院院长

祝国光 赤壁镇卫生院院长

熊星火 余家桥乡卫生院院长

余世伟 茶庵岭镇卫生院院长

江 斌 新店镇卫生院院长

叶应虎 柳山湖镇卫生院院长

邱红斌 黄盖湖镇卫生院院长

朱本艳 局老龄健康股股长

张光辉 局办公室主任

刘 红 局人教股股长

项 芹 局规划信息股股长

黄海燕 局财经股股长

李 娟 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魏海民 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

聂 斐 局体制改革股股长

吕国斌 局基层妇幼股股长

江水平 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长

熊道明 局健康赤壁办公室主任

魏晋丽 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

宋辉来 局党办主任

但 毅 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谢卫华 局内审股股长

领导小组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指挥协调和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治组、疾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领导小组设在市卫健局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局党组成员赵安平同志兼任。

(二)工作专班

1.综合协调专班

赵安平同志任组长,由应急办牵头,成员包括办公室、规信股、疾控股、医政股、法监股、健康办等相关股室。负责组织专家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公共卫生风险进行评估,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按照领导小组指示,迅速协调医疗救治组、疾病控制组和后勤保障组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媒体沟通和信息发布总结评估工作。

2.医疗救治组

朱瑾同志任组长,由医政股牵头,成员包括基妇股、法监股等相关股室。负责组织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急救及伤病员转运、院内救治(包括心理干预)工作,协调有关专家确定、落实救治方案等。

3.疾病防控组

赵安平同志任组长,由疾控股牵头,成员包括法监股、健康办。负责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开展流行病学分析和健康教育,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工作,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4.后勤保障组

钱芳同志任组长,由财经股牵头,成员包括办公室、疾控股、医政股、法监股等相关股室。负责安排应急处置经费,制定应急物资、设备的采购计划;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提供物资保障等工作。

以上各组同时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

应急办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及相关信息报告,卫生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及实施,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业技术机构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 生应急处置任务。市120急救中心受卫生健康局委托,负责受理呼叫及指挥调度工作;全市16个急救站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现场医疗卫生救援、伤病员转运以及应急救治工作;各血浆站负责保障医疗卫生救援所需血液及血液制品;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要根据各自职能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四、灾害防范

(一)灾害预防

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息,研判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可能面临的风险,根据需要可发布本系统预警防范信息。同时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所引发的伤病风险和传染病疫情等健康危害进行评估,加强因灾害引起的公众健康事件监测,检查卫生应急工作准备情况,督促指导有关单位落实防范措施。

(二)健康教育

各卫生健康单位要与市融媒体中心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科学知识,特别针对群众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病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防范医疗卫生机构自身灾害

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好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本单位各类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前移防御关口,评估本单位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各项灾害防范准备工作。接到预警后,应做好人员防护、卫生资源的保护和救灾物资的储备,并采取有力行动,最大程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力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在灾害期间能够正常运转。

新建、改建、扩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时,责任单位在项目设计和设施配套方面,要满足抵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供水、供电和供气的保障,配备应急发电等备用电源,确保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信息报告与管理

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实行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将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灾害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同时加强与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和联系,及时互通相关信息。

五、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响应终止

(一)响应启动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实行分级响应,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全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响应级别也相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根据市应急管理部门启动的响应级别,立即自动启动相应级别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响应。

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和相关规范开展现场急救、伤病员分流转运、院内救治,医疗卫生救援信息收集、报告、发布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二)处置措施

医疗救治根据实际需要,在受灾乡镇(社区)和人群集中的安置点设置临时医疗救治点,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易引发呼吸道、心血管、胃肠道、骨折等疾患的特点,合理安排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及时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做好孕产妇、老人、婴幼儿、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医疗机构要加强一线救治力量,提高接诊医生对易发传染病的识别能力和报告意识,备齐备足常见病、多发病治疗药品,确保伤病员能得到及时救治,做好心理咨询与干预相关工作。

采供血机构要加强血液采集和储备,确保充足的储血量,保证临床用血需要。

(三)疾病预防控制

及时向受灾乡镇(社区)派出卫生防疫队伍,深入安置点指导落实各项防病措施;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人做好传染病的监测报告管理工作;指导做好安置点的通风换气、环境卫生管理和健康教育;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测等工作。

(四)卫生监督

市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要及时向受灾乡镇(社区)派出卫生监督人员,指导群众临时安置点开展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依法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供水活动和公共场所卫生实施监管,防止水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自救与防护

灾害发生后,各医疗卫生机构应以“救人优先”为原则 迅速开展救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报告。对因电、水、油、热、气等能源供应中断造成医疗卫生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局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并协调有关部门,调拨发电机等重要能源供应设备,尽快恢复医疗服务。参与救治人员要注意做好自身防护,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救治防病工作。

(六)响应终止

市应急管理部门终止响应时,自动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响应,应急阶段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结束。

(七)总结评估

在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卫生健康局要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进行调查,认真总结评估。

六、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卫生健康局制定、发布和解释,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修订。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建立相关应急工作制度。

七、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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