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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城区楼顶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 011346509/2021-41684 文       号 : 城管办发〔2021〕18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赤壁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名       称: 赤壁市城区楼顶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为了提升市容市貌,净化城市空间,进一步提高我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城市空间环境,扎实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范》《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咸宁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统筹规划、减量提升、依法整治、规范管理、美观安全”的总体要求,全面清理整治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切实提高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和监管水平,建立公开透明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我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实现户外广告商业价值和城市艺术品质的同步提升。

二、整治依据

按照《湖北省门店招牌设置管理规范》要求、禁止建筑物顶部、裙楼顶部、骑楼立柱设置户外广告;以及《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户外广告应当统一规划,并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设置,对城区楼顶户外广告设施(楼顶广告牌、楼顶单体字),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整治。

三、整治区域

(一)城市主次干道。河北大道、陆水湖大道、赤壁大道、东洲大道、瑞通大道、蒲折大道、迎宾大道、沿河大道、苑川大道、金鸡山路、火车站路、东风路、龙翔路等主次干道两侧。

(二)车站码头。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进出口等附近。

(三)商业集中区。金三角商圈、新街口商圈、国贸商圈等。

(四)公园广场。一河两岸沿线、砂子岭公园周边、人民广场周边等。

(五)校园周边。赤壁一中、赤壁第二实验中学、南鄂高中、车埠高中、蒲圻师范学校、赤壁一中初中部、赤壁第一实验小学、赤壁第二实验小学、赤壁第三实验小学、赤马港中学。

四、整治措施

(一)未经审批设置和超过审批设置期限的楼顶户外广告设施,一律依法予以拆除。

(二)依法审批且在设置期限内,未按审批标准设置,在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楼顶户外广告,限期整改,设置期满后依法拆除。

(三)设置楼顶户外广告设施一律不予审批。

五、整治步骤和时间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9月底以前)。对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楼顶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拍照取证后登记造册,列出清单,确定整治对象。

第二阶段整改拆除阶段(10月初至12月底)。按照排查和整治台账,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以督促户外广告设施业主自查自纠、自清自改为主,对经督促拒不整改的广告设施,协调第三方拆除公司对其依法强制拆除,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第三阶段营造氛围(9月底至12月底)。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宣传,让群众了解、主动参与整治工作,形成“城市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良好氛围。

六、任务分工

(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楼顶户外广告整改工作,并依法组织拆除。

(二)市直相关单位。负责本部门、本行业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整改工作(60块)。

(三)市发改局。负责对商家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行为纳入诚信管理平台。

七、工作保障

(一)赤壁市城区户外广告牌集中拆除项目由市政府委托相关部门聘请第三方公司执行。

(二)第三方公司要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所有拆除施工任务。

八、工作要求

(一)部门带头,示范引领。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既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以讲政治的高度,率先整改本单位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示范引领我市楼顶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依法整治。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政策性强、牵涉利益广,整治过程中要注重沟通、宣传、教育,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一碗水端平,逐楼逐街整改,不搞特殊”,坚持依法依规整治,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强制拆除。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充分利用户外广告整治良好的氛围,巩固扩大整治效果,在保证整治效果的同时,进一步全面提高户外广告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质,继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赤壁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6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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