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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索引号 : 011346509/2024-27784 文       号 :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有效性: 有效

2024年10月6日,本局接到赤壁市公安局移交的一车速冻食品,车牌号为LD887W(蓝色),货车司机为王鹏,车上产品均为速冻牛副(牛肚),生产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商为佛山市明麒食品有限公司,地址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胜利社区盛平西路8号二楼,共计335件,据司机介绍,产品总重量约8000千克。司机现场提供了产品生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告编号为NO:D22-WT1664,共计5页,封页标有FQM,MA201819002836,2210质监认字16号,产品名称为速冻牛副,型号规格为称重,委托单位为佛山市明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单位为佛山市明麒食品有限公司,检验类别为委托检验,签发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第二页标有检验日期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5日。检验依据SB/T10379-2012,《速冻调制食品》,检验结论为符合SB/T10379-2012标准要求,复印报告未重盖红色“检验专用章”无效。司机现场无法提供重盖红色“检验专用章”的报告,产品涉嫌未经检验检疫,执法人员对上述涉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速冻牛副(牛肚)依法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通过对司机的询问调查,发货人不明,收货人不明,承运司机不认识货主,结合现有证据均无法确定上述物品所有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请上述物品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上述货物权属、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等有关证明文件到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主张权利。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本公告认领期限届满后,若无人认领,本局将依法予以处置。并且,不免除上述货物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魏军林 刘红军 联系电话:0715-5360211

联系地址:湖北省赤壁市河北大道227号1302室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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