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十二)
索引号 : 011346509/2023-2496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名       称: 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十二)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1 | XBJ23421281487235399 | 2023316389 | 火鸡面点心面(火鸡面) |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 赤壁市清香便利超市 | 2023-04-01 | 河南绿麦食品有限公司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32公斤,共计32公斤,货值883.2元。已销售32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销售食用。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购进的产品不合格。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把控进货渠道,厂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许可证方可进货;2、产品必须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方可上架销售;3、厂家资质,产品检验合格证,到货单据,销售台账必须留存备查。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因当事人向供货商索取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的出厂合格检验单,充分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在得知产品不合格后及时通知供货商,且暂时不予购进该厂家该品牌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2 | XBJ23421281487234819 | 2023315006 | 乔家厨师饺子醋(酿造食醋) | 不挥发酸(以乳酸计),g/100mL | 赤壁市中城超市 | 2021-03-18 | 清徐县奥林醋业有限公司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12瓶,共计5公斤,货值60元。已销售12瓶,库存0瓶,封存0瓶,召回0瓶,下架0瓶。 未完全召回原因:产品已销售食用。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知道购进的产品不合格。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所有采购食品必须把产品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于前台便于自查;2、重视报告和单据的重要性,更加精细化的管理自查和他查单据报告。 4.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因当事人向供货商索取了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许可证,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留存进货票据,索取了证明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在得知产品抽检不合格后及时通知供货商,且暂时不予购进该厂家该品牌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
3 | XBJ23421281487234474 | 2023314423 | 洪湖鸡蛋糕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计),mg/kg | 赤壁市一号果仓砂子岭水果店 | 2023-05-15 | 洪湖市大沙大鑫食品厂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20盒,共计5公斤,货值200元。已销售20盒,库存0盒,封存0盒,召回盒,下架0盒。 未完全召回原因:购进的食品至送达检验报告时已全部售出,且售出时间较久,售出的食品已被购买者食用,没有召回。 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 原因详情:当事人进货时未经检验,且未严格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告,通知召回售出的不合格食品;2、加强店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供货者经营资质查验和合格证明文件的查验关;3、向品牌食品生产厂家转达抽样检验结果,要求查找问题,查明原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行政处罚:当事人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元;3、罚款伍仟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
序号 |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者 | 核查处置情况 | |
4 | XBJ23421281487235948 | 2023317786 | 鲜活黄古鱼 | 恩诺沙星,µg/kg | 赤壁市百年超市明尚精英店 | 2023-06-06 | / | 1.产品控制:当事人购进黄古鱼6.04公斤,共计6.04公斤,货值202.9元,已销售6.04公斤;购进鲫鱼7.645公斤,共计7.645公斤,货值214元,已销售7.645公斤。均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 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黄古鱼、鲫鱼属于时令生鲜产品,售出后已被食用,无法召回。。2.原因排查:原因类型:其他。原因详情:当事人进货时未经检验,且未严格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 3.问题整改:整改措施:1、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不合格产品召回通告,通告召回售出的不合格产品;2、加强本店员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供货者经营资质查验和合格证明文件的查验关;3、向水产供货商转达检验结果,要求查找问题,查明原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行政处罚:当事人进货时未按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销售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壹拾陆元玖角;3、罚款伍仟元。 5.通报移送:未通报其他行政部门;未移送司法机关。 | |
5 | XBJ23421281487235949 | 2023317787 | 鲜活鲫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