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捐赠协议书(湖北博伟置业有限公司)
索引号 : 011346509/2022-1671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赤壁市民政局
名       称: 定向捐赠协议书(湖北博伟置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第一条 协议各方
1.1甲方(赠与人):湖北博伟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赤马港街道体育馆路
法定代表人:易伟
1.2乙方(受赠人):赤壁市慈善会
地址:陆水湖大道418号
法定代表人:熊晚珍
第二条 缔约目的
2.1甲方针对特定的帮助对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向乙方捐赠资金或财物开展慈善事业。
2.2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就定向捐赠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三条 捐赠及其交付
3.1甲方捐赠的财物是:可选择( 现金 )
(1)甲方自愿将现金:壹佰陆拾万元(小写:1600000元)无偿捐赠给乙方。
捐赠现金的,在本协议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给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的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赤壁支行
户 名:赤壁市慈善会
账 号:42001696108053000872-0007
(2)捐赠实物:另附实物清单。
捐赠实物的,在本协议生效后五日内交付乙方指定地点。
3.2票据: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财政部监制的公益捐赠收据。
第四条 定向使用
4.1甲方确定的捐赠对象及捐赠财物使用要求是:
本次捐赠对象和款项使用范围是奖励赤壁一中2021年及以后为高考作出贡献的教师和职工。
4.2乙方接受甲方捐赠后,按照甲方所确定的捐赠对象及时予以发放。
第五条 陈述及其保证
5.1甲方保证捐赠财产系其合法财产,且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资金或财物的发放情况,可就相关工作的改进提出意见和建议。
5.2甲方就所捐赠资金申报所得税扣除事宜时,可以要求乙方给予有关协助。
5.3乙方保证在接受甲方捐赠的款物后,按照甲方确定的捐赠对象发放款物。如果乙方发放捐赠财物发生存储、运输、装卸、保险、检验等实际费用的,由甲方承担或在捐赠款物中予以扣除。
5.4因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用途或改变用途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返回甲方捐赠的全部款项。
5.5为了发挥慈善资金的社会效应,甲方应该对定向捐助的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该资金符合慈善公益事业使用要求。
5.6在乙方将甲方捐赠的资金定向投入到甲方指定的项目后,甲方应该强化该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不被使用者挪用或做其他非慈善目的的利益交换等。
5.7在资金使用完毕后,甲方应该要求使用者提供资金使用的详细报告(含资金使用明细表)给乙方,或由第三方提供资金使用的审查报告给乙方,且甲方应该在该报告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5.8双方可以对该慈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并做出结案意见后本协议终止。
第六条 生效及其他
6.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法人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6.2双方可就本捐赠协议履行的其他未尽事宜订立其他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6.4其他约定事项:无
甲方:湖北博伟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代表:易伟
联系方式:
2022年5月26日
乙方:赤壁市慈善会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代表:宋云志
联系方式:0715-5331511
2022年5月26日